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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 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厦门持续打造“会展友好型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鼓励展览举办 对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实际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览给予奖补。其中:1-6届全额奖补;7-10届、11届及以上且展览面积不低于上届的按0.5、0.2系数折算后奖补。 (一)展览培育 展览面积6000-8000平方米(不含8000平方米)、8000-10000平方米(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届分别给予20万元、25万元奖补。 (二)规模奖励 展览面积10000-60000平方米(不含60000平方米)的,每届给予基础奖补30万元,超过10000平方米的部分每2000平方米奖补5万元。 展览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10000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补,封顶200万元。 (三)引进奖励 对在厦门市外稳定连续开展4届以上的展览2025年后首次在我区举办的,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奖励金上浮10%,上浮届次不超过三届次。 第二条 鼓励会议举办 (一)规模会议 对会期1天及以上、参会人数达150人及以上,住宿间夜数200间夜及以上的境内会议,按会议场租及住宿费用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住宿间夜数*150元(四星级、三星级分别按0.7、0.4系数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级酒店的,按系数分别折算后加总),且不超过100万元。 (二)国际(或涉台港澳)会议 对参会人员来自3个及以上境外国家或地区、境外参会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国际(境外)会议,按照1000元/人给予补助,台港澳地区参照执行。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特大型会议 对参会人数5000人及以上、住宿2000间夜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给予10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8000人及以上、住宿3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10000人及以上、住宿4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以上(一)、(二)、(三)条款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四)引进奖励 对在厦门市外稳定连续开展4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2025年后首次在我区举办的,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奖励金上浮10%,上浮届次不超过三届次。 第三条 鼓励以会带展、以展带会 同一个会展项目,既举办展览又有会议的,可同时申请展览和会议的奖补。 订货会视为以会带展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其中:会议部分按住宿费用的20%予以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住宿间夜数*150元,四星级、三星级分别按0.7、0.4系数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级酒店的,按系数分别折算后加总)。对企业举办大型订货会达4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实际场地租金60%的补贴,每平方米租金补贴不超过9元,每场订货会场地补贴不超过8天。 第四条 鼓励会展引进 对单个自然年度内引进或承办符合本措施奖补条件的展览、会议项目10个及以上的引进或承办机构,追加展览、会议奖补总额20%的补贴,封顶20万元。 第五条 有关说明和名词解释 (一)奖补对象为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会议或展览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展览以场地承租合同承租方为准,会议以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为准,多个主体共同作为承租方或合同方的,应委托其中一方进行申请。如申请主体为场地承租合同之外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供合同承租方授权证明。 (二)申请奖补的项目应提前向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或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以便安排现场评估。 (三)经贸展应在专业场馆举办,室外展览部分按实际面积x0.3计入展览面积。同一场展览若有多个主题,只对展览所属类别主题进行奖补,其余主题不予奖补。符合奖补条件的展会主题的相关配套活动,面积不得超过展览面积的10%,且配套活动总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超过部分不予奖补。 (四)展会类型为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即集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销会(含汽车展)等。 (五)届数认定。届数为在我区实际举办届数,当届未申请补助或未达规模的,列入累计补助届数。对老展名称变更,但主承办单位与变更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的展会以老展届次认定。 (六)因举办单位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并产生较大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包括罢展、闹展、其它重大事故)的,不享受扶持措施。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本扶持措施规定的各项奖励和补贴的,思明区商务局有权追回相应款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据联合惩戒有关规定限制申请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第六条 附则 (一)本扶持措施与市会展扶持措施可同时享受。已享受思明区其他扶持政策的展会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本措施由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三)本措施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之日符合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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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 财政局 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学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优服务,持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效益,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结合思明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末,努力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稳步增长,特色更加凸显,创新能力更加增强,质量效益更加提升。坚持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动能、做大产业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关键共性技术,靠前引领技术突破。创新和突破城市空间形态,探索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楼宇产业链条,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力争到2026年推动制造业规模突破260亿元,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20家,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打造一批“工业上楼”样本案例,产业空间有效拓展。 二、具体措施 (一)厚植发展根基,深入挖掘增长潜力 1.强化企业成长激励。梳理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壮大企业规模,对年度产值实现增长且综合经济贡献量超4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量的2‰给予奖励;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现正增长的,再叠加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由销售价格、产量、研发费用三项构成,即综合经济贡献=(销售价格*产量-去年同期)+研发费用×20。 2.强化增资扩产激励。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实现产量、规模双扩张,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对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其年度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推进“工业上楼”,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3.探索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培育都市型工业新业态,通过鼓励实施“工改工”、引进专业运营机构等方式,结合开元创新社区等片区开发建设,探索打造新型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定制化的工业楼宇,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企业向上集聚,进行研发制造,推动“制造+研发办公”高度集约,以“向上增效”等方式有效发挥存量空间潜力,打造高品质先进制造业生态圈。 4.探索制造业发展新路径。依托辖区商务楼宇资源,吸引集聚一批“硬科技”制造业研发总部、设计总部、技术中心入驻,深化区域协作发展,推动研发制造协同,做优做活楼宇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造业企业“上楼”相关事宜,可通过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三)持续精准发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5.强化项目招引。聚焦智能制造、数字应用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业项目落地。强化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提高关键领域、上下游配套项目和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精准度,着力招引一批产研一体的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龙头制造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引进的优质项目,经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四)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制造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7.促进规下企业提质。强化跟踪服务扶持,培育优质规下工业企业。对综合经济贡献超2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综合经济贡献由营收增量、应付职工薪酬及企业利润的三项按8:1:1的比例加总计算。 (五)促进提质增效,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8.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精益求精,提升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核心业务突出、成长性高的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 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得厦门市工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实施绿色制造,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9.鼓励开展节能项目。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支持企业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展能耗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对上年度入选厦门市绿色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入选的技术或产品2万元奖励。对获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及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荣誉及称号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鼓励节能产品推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产业,支持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或技术的研发,为制造企业提供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对提供节能降耗减排产品及推广应用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七)助力设备“焕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对制造业企业用于设备更新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3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不超过50万元。 (八)强化人才保障,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2.助力企业人才引育。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强化政府激励,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制造业企业自主选择推荐骨干人才,按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规模给予人才奖励名额。对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5、8、12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两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和街道联动,持续完善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强化空间保障。结合城市更新,统筹全区产业空间布局,做好制造业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征迁力度,通过土地腾挪,盘活低效土地资源,为制造业发展空间提供保障。强化闽宁协作和山海协作,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两地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人才队伍。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加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通过开展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接,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加大服务保障。强化企业服务,针对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服务,提供人才、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一对一”辅导。落实落细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广“免申即享”模式,增强企业获得感。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为制造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其他事项 现有企业(项目)已享受“一企一策”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不再适用本实施方案,项目协议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除外。同时符合本方案措施及区级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策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重复享受。 本实施方案由思明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科信规〔202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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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 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为深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和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思明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产业发展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鼓励文旅企业新增纳统 1.对新纳入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新纳入住宿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二条 促进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综合发展质效(核算1-11月份)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的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企业,按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5%给予奖励。 第三条 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 鼓励旅行社开展邮轮、包机、研学业务。邮轮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超2000人次,给予100元/人奖励;组织包机(含包机切位)入厦旅游,每架次人数在80人(含)以上,给予100元/人奖励;来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年度输送研学游客800人(含)以上或年度接待从台湾来厦研学旅行的台胞累计达1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100元/人奖励。单家企业每项业务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促进繁荣文化市场 (一)支持开展演艺活动 1.鼓励企业在厦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8000人的,单场奖补3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8000人(含)—15000人的,单场奖补4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以上的,单场奖补50万元。 2.支持企业在500座以上剧院举办营业性演出,按以下标准奖励: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50%的演出,单场奖励1万元;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70%的演出,单场奖励1.5万元。 3.鼓励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方在演出当日免费提供交通接驳服务,按照年度交通租赁实际支出费用的8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盘活演艺空间 支持盘活文化演艺空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下,年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上,年演出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20万元的补贴。 (三)鼓励举办文化活动 鼓励企业引进或举办戏剧节、艺术节、动漫节、音乐节、海洋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吸引参加人员达到10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其活动支出的6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 强化文旅宣传营销 支持旅游企业自主赴省外、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营销。对自主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省外实际营销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自主赴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境外实际营销支出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6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旅游平台经济发展 支持旅游企业的平台经济发展,按其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对口协作地区活动 (一)客源输送奖励 鼓励旅行社积极参与对口协作地区活动,按照组团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1.对当年组团8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每人给予80元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当年组团2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宁夏闽宁镇等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旺季每人给予500元的奖励,淡季每人给予300元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活动举办补贴 支持旅行社、文体娱乐业企业自主赴宁夏闽宁镇、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营销、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等文旅活动,按宣传营销、设施搭建、场地租金等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的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三)第四条(三)活动支出指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物料制作费等投入;第五条实际营销支出指场租、搭建、策划、大交通等费用;第六条平台投入费用指建设改造、软件购置及开发、网络通讯费用及服务器托管、维护费用、技术人才引进等投入。 (四)本意见第五条与第七条(二)不可同时享受,第四条(一)(二)(三)不可同时享受。 (五)本意见第四条(三)、第五条、第七条(二)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活动不予补贴。 (六)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第九条 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5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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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促进厦门市思明区影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的影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地从事影视拍摄、数字制作、创作与发行、放映、器材租赁服务、演员经纪、培训、基础运营等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本意见所称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是指经厦门市委宣传部、思明区委宣传部、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影视产业相关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 二、具体条款 (一)支持文化影视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 对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的厂房、仓库、商场、写字楼等设施,建设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经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园区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 对服务企业超过10家,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年综合发展质效超过5000万元,影视企业超过3家的园区,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每月每平方米可获得3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当年度新引进影视企业按其综合发展质效的1.5%给予园区同额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影视企业实体落地 对影视企业在思明区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租赁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的,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场地不得对外出租、转租、改变用途,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支持影视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租赁、服装、化妆、道具、外联制片等服务的影视服务平台,年度服务5个及以上在思明区拍摄的剧组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5.支持拍摄基地建设 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域范围内的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改建拍摄基地或后期制作基地的,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对影视基地运营企业可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二)支持影视科技企业发展 6.鼓励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在思明区投资或设立影视云计算、大数据、虚拟数字影音棚、人工智能、影视版权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入总额(平台建设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对引进、应用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每个项目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影视作品的创作 8.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影视作品创作 对参与重大影视作品的编剧、拍摄、剪辑、配音、宣发等工作的影视企业,重大影视作品播映后按其参与项目服务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9.鼓励影视作品融入思明元素 在国内公映的国内票房不低于3000万元的电影或在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并有利于展示提升思明城区形象、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给予主要出品方或承制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剧组演职人员积极配合地方媒体,宣传思明区的人文环境、自然景观和文明倡导活动等不少于5处,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额外给予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 对企业出品或被影视机构购买的原创影视剧本,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属于反映思明题材的影视剧本,则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1.鼓励影视企业开展音乐创作 对被影视作品采用的原创音乐作品,于在线音乐平台(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上线,单个作品在一个发行年内,点击量达到1000万次以上,按版权使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作品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2.鼓励影视剧组在思明区拍摄 对经思明区影视主管部门备案的影视剧组,可根据其在区内发生的住宿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达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5万元;达5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贴8万元;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以上金额皆不含税)。 (四)支持影视活动繁荣发展 13.鼓励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影视活动 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影视文化机构、名人在思明区举办影视文化活动,由区级行业主管及以上部门指导或主办、批准的影视会议、展览活动,按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宣传费、物料制作费的投入(不含税)的60%给予补贴,单项会议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项展览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鼓励开展电影首映礼和路演活动 支持影视院线企业开展电影首映礼活动,对引进首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引入举办首映礼的影片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额外给予奖励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举办路演活动的院线企业,每场活动给予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申请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15.支持影视企业参展 对影视企业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参加的省级影展、交易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2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参加国家级影展、交易会及境外影视展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3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网络微短剧发展 16.支持网络微短剧基地建设 支持在思明区建设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基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7.鼓励微短剧制作播映 对企业出品的网络微短剧,首次在电视台或腾讯、爱奇艺、抖音、快手等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年度收益金额超过100万的,按该部作品年度收益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作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申请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作品仅享受一次播出奖励。对在思明区拍摄并体现“思明元素”的,额外给予奖励5万元/部。 18.奖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 对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精品项目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鼓励在思明区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基金,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对优质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投贷联动扶持、实缴基金规模奖励。 三、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中“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与“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条款不可重复享受。 (三)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四)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五)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4年11月10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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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开源服务站·厦门站”正式启动!
厦门AI产业再添强劲动能! 百度文心大模型开源落地 “文心开源服务站”正式启动 近年来,厦门市将人工智能产业视为驱动产业升级、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引擎,积极谋划、精准布局。在深化产业生态建设、加速技术成果转化的关键阶段,厦门迎来又一重要里程碑——6月30日,百度正式发布文心大模型4.5系列开源模型! 紧抓机遇,服务落地! 思明区人民政府 与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支持 百度飞桨(厦门)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 打造“文心开源服务站·厦门站” 该服务站将作为 文心大模型开源生态在厦门的核心枢纽 面向全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提供围绕大模型应用开发与科研创新的 “一站式”服务支持 服务站能为您做什么? “文心开源服务站·厦门站”由 百度飞桨(厦门)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运营 配备了要素齐全的专家团队 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模型精调与训练 让大模型更懂您的业务 高效推理与部署 助您将模型快速应用于实际场景 工程开发支持 解决落地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应用落地咨询 打通技术到价值的“最后一公里” 用户可通过 线上预约和线下交流的方式 进行对接 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便捷联系文心开源服务站 打破时空限制 随时随地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文心开源服务站·厦门站” 将精准对接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 充分发挥文心大模型技术优势 加速技术红利向产业动能转化 为区域产业升级与数字化转型 注入新动能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UUK-6tvHjr9eL_OCDPd_A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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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厦门产业创新中心正式揭牌!
数聚厦门 智启未来 6月24日,北京大数据研究院 厦门产业创新中心 暨厦门北数人工智能 与大数据研究院揭牌仪式 在思明区成功举行 北京大数据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由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海淀区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四方共同成立。创院初期,由鄂维南院士、高文院士、张平文院士、聂祚任院士,四位院士领衔带领近百名博导成立北京大数据研究院。研究院设有多个创新平台,负责和推进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 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厦门产业创新中心是在厦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大数据研究院四方联合共建的创新研究机构。 此次厦门产业创新中心的正式揭牌 标志着北京大数据研究院 与厦门的合作迈入了新阶段 不仅为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链 补强了关键技术支撑环节 更将通过“数据+算法”双引擎 驱动区域产业经济 向智能化、科学化决策与管理的新模式跃迁 △领导嘉宾致辞 自筹备之初 厦门产业创新中心便锚定 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发展航向 在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育、 智库服务搭建及产业成果转化等领域精耕细作 矢志打造国内领先的 大数据前沿研究与成果转化高地 为本地企业赋能,推动厦门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厦门以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等前瞻性政策体系为引领,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大力拓展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优势和特色应用场景,并全力争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思明区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以“135N”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为导向,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算力支撑体系,培育出美图、国投智能等人工智能相关企业314家,汇聚5个大模型、31个算法,16个国家级或省级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发展势能持续攀升。2025年初,思明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高分获评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 未来,厦门产业创新中心将发挥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产业转化方面的核心优势,深度联动厦门本地政府以及企业、高校等合作伙伴,以技术创新为纽带,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与城市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以人才孵化为引擎,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注入智力动能;以成果转化为桥梁,加速科研项目与市场场景的无缝衔接,助力厦门在数字经济赛道上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特斯联科技集团执行董事张雷:我们非常期待与厦门产业创新中心开展深度合作,将充分借助厦门产业创新中心在大数据分析、AI算法优化等领域的技术能力,联合开发基于数据要素加工平台的智能决策系统,持续提升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北京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助理、厦门北数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 程超:思明拥有优质的营商环境和良好的产业基础,无论是在智慧城市,还是数据要素领域都有很好的布局,这与厦门产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同时依托厦大等资源,为人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更加坚定我们在思明发展的信心。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局长 张丽珍:思明区将为厦门产业创新中心落地发展做好全方位的服务保障,积极搭建政企技术对接桥梁,系统梳理区内产业创新应用场景资源,加速厦门产业创新中心前沿技术的本地转化与产业化应用。 接下来 厦门产业创新中心将进一步聚焦 城市管理、产业转型、民生普惠等服务 在大模型训练、多模态数据融合等前沿领域 打造形成“厦门方案” 在智慧城市领域打造创新标杆 全面打造数字中国“厦门样板” 为厦门数字经济的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注入强劲动力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MtX9AJG3RInH6-blK2vX7g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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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位、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提升……思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
聚焦民生实事 绘就“幸福画卷” 2025年思明区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已公布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急群众所需、思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 用行动诠释“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本次工作计划 涉及教育、医疗、环境等8大类 共计37个项目 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民生“大礼包” 强化教育基础配套 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 基础教育建设项目 建设何厝幼儿园,新增360个幼儿园学位。 建成投用厦门一中思明分校、百家村中学、湖滨中学共3个初中项目,新增学位4500个。 建成投用祥云实验学校,作为松柏中学高中部使用,提供1800个学位。 持续提升医疗水平 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 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项目 按照自愿免费的原则,为辖区符合条件的13-14岁适龄女性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 公共场所配置AED装置 在我区公共场所配置AED装置20台。 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救护员培训) 培训红十字救护员2655人。 二三级医院以基层为平台下沉家庭医生签约 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辖区居民疾病谱以及健康需求,有针对性的选择专科医生加入签约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 织密社会保障网络 筑牢民生兜底保障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保障,持续推动重点群体就业。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城中村改造 推进前埔城中村改造,筹集安置房房源660套。 大学生租房补贴项目 为3万人次来厦就业大学生发放五折租房补贴。 长者食堂奖补 遴选5个具有一定建设规模、受众对象多、运营相对稳定的长者食堂予以奖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长者餐厅建设 建设鹭江街道小学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 落实人才奖补政策,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0人次。 为户籍老年人投保幸福安康险 为辖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2025-2026年度幸福安康险。 新建或改建提升工会驿站 在全区新建或改建提升2个工会驿站。 普惠托育园建设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增设普惠性托位500个。 社区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建设 全区建立不少于15个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向居民免费提供各类公益普惠托育服务,开展托育服务、托育体验、育儿指导、家托共育等服务。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便民服务水平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32公里。 新建改造雨水管网 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11.5公里。 公共停车场建设 新改扩建一批公共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00个。 公交“六进”服务推广建设 推动公交集团新增、优化、调整部分公交线路,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加大文体活动策划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公益文化活动 开展不少于70场文化惠民演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满足市民及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 举办书香阅读活动 举办“亲子阅读·阳光伴我行”与“父母·成长学堂”。 筹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公益性赛事活动 举办思明区全民健身运动会暨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着力拓展“厦门实践” 常态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优化海洋环境 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 新建、改建垃圾屋(亭)14座。 完善公共服务内容 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无证明城市”建设 开展高频证明事项证明材料清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道路交通拥堵点治理 完成新华路与公园南路交叉口周边交通改善项目及莲花北路-谊爱路交叉口交通改善项目。 完善交通路网 建设2021G01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百家村中学周边道路工程(一期)。 提升完善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提升完善辖内27所中小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提升完善我区23所中小学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实施岭兜一里路段、金桥路路段、升平路(鹭江道-海后路口段)、镇邦路(升平路-新路街段)等4处隐患点整治。 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提升 对滨海街道黄厝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整治违章搭盖、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公共配套、产业升级盘活、完善大物业管理机制,打造“宜居、宜业、智慧、和谐”城中村。 坚决守牢平安底线 构筑公共安全城市 基层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组织1场公众应急能力培训、1场基层应急演练,建设开元、嘉莲、中华、梧村等4个街道建设基层预警指挥服务站。 深化“五个一百”基层应急 能力提升工程 组织专家指导帮扶企业安全生产、提升社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工作,完成15个社区预案标准化编制,提档升级16个街道(社区)应急避灾点、实现10个街道防汛防台风转移避险安置演练全覆盖。 综治保险 购买2024-2025综治险并做好理赔服务。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7ytcxMJy-YlFhs3abjFOw
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