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思明区原有扶持政策《思明区促进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厦思政规〔2022〕2号)、《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厦思文旅规〔2022〕2号)于2024年12月到期。政策实施以来,较好地服务了我区会展业。为继续保持我区会展业竞争力,加快推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扩大市场需求、提升会展品质,修订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二、目标任务
通过梯度奖补、融合激励、引进支持等多元化措施,吸引高质量会展项目落地,培育本土品牌展会,提升会展业对商贸、旅游、消费等领域的综合带动效应,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厦门建设国际会展名城。
三、适用范围及期限
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经信用查询未列入严重失信的相关单位。
本措施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之日符合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主要内容
《措施》从鼓励展览举办、鼓励会议举办、鼓励以会带展、鼓励会展引进四个方面进行奖补,构建涉及展览、会议、以会带展、培育会展企业全方位的扶持体系。
《措施》第一条对展览进行奖励,对在辖区内举办且符合条件的经贸类专业展览,按届次和展览面积分档给予阶梯式奖补,并对2025年后首次引进的市外成熟展览额外提供奖励上浮。
《措施》第二条对会议进行奖补,按规模、国际性及特大型分档给予奖补,并对2025年后首次引进的特大型会议额外提供奖励上浮。
《措施》第三条允许同一会展项目同时申请展览和会议奖补,并将订货会视为以会带展项目,旨在鼓励会展融合发展,提升会展活动综合效益。
《措施》第四条对年度内引进或承办一定数量以上符合奖补条件的展览、会议项目的机构,追加奖补总额20%的补贴(封顶20万元),旨在激励机构积极引进和承办会展项目,培育大型会展企业,促进会展业集聚发展。
五、注意事项
1.展会类型:经贸类专业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销会(含汽车展)等。
2.届数认定:在我区实际举办届数。
六、关键词诠释
主办或承办单位,展览以场地承租合同、会议以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示例
(一)展览项目(规模奖励方面)
某企业往年在思明区会展场馆举办过5届经贸展,2025年又举办展期3天,展览面积为50000m²的第6届经贸类主题展览(当年未再举办同类型展览);2026年同期在会展场馆内举办展期3天,展览面积为75000m²的主题和内容与第6届经贸类主题展览基本相近的展览项目。
该企业展览届次认定与可申请规模奖励金情况:
1.届数认定
2026年举办的经贸主题展认定为第7届展览项目。
2.规模奖励
2025年、2026年两届展览项目均满足《措施》中“对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实际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览给予奖补”基础条件。
按“展览面积10000—60000平方米(不含60000平方米)的,每届给予基础奖补30万元,超过10000平方米的部分每2000平方米奖补5万元”,2025年可享受奖励金30+25*4=130万元。
按“展览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10000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补,封顶200万元”“7-10届、11届及以上且展览面积不低于上届的按0.5、0.2系数折算后奖补”,2026年可享受奖励金为7*10*0.5=35万元。
(二)会议项目(规模会议方面)
某主办方2025年在思明区某五星级酒店(或相当于该档次)举办会期3天,参会人数300人的专场会议,参会人员住宿500间夜;房费560元/间夜,会议场租总额100000元。
该主办方2025年可申请规模奖励金情况:
专场会议满足《措施》中“对会期1天及以上、参会人数达150人及以上,住宿间夜数200间夜及以上的境内会议”基础条件。
“按会议场租及住宿费用的20%给予奖补”,计算的奖励金为(100000+500*560)*20%=76000元;但《措施》中规定“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住宿间夜数*150元”,即500*150=75000元。
因此,该专场会议实际奖励金为75000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海颖 联系电话:0592-266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