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预算说明
时间:2021-02-04 16:4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审判刑事、各类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审判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按程序提起的抗诉案。

(三)审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调处简易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领导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训工作。

(八)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九)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一)承办应由本级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包括15个庭处室,其中:列入2021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

217

213(在编)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破解“思明之问”、推动“两个进位”为牵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新阶段,高质量提供司法保障。

(二)回应新期盼,高品质践行司法为民

(三)激发新动能,高标准推进执法办案。

(四)把握新形势,高要求建设法院队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为15069.35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01万元,下降0.7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06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69.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为15069.35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01万元,下降0.7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059.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99.47万元,公用支出2959.61万元;

2.项目支出3010.2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69.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01万元,下降0.73%,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431.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61.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案件审判1338.4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审判任务所发生的办案差旅费、诉讼文书、表册材料及印刷费、公告费、鉴定费、押解执行费、邮电通信及审判执行工作中装备及设备的维护改造、辅助人员、司法救助等。

(四)其他法院支出1671.87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维修(护)改造、水电费、调研宣传等。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1.72万元。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5.22万元

(七)行政单位医疗179.28万元。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00.0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9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法院来我院参观、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0年接待量预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预算安排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更新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8.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9.56万元,下降2.77%。主要是一般综合定额标准压缩。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9.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123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4.6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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