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单位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确保社会稳定,掌握和分析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暴恐工作;
(三)检查政法单位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并持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推动扫黑除恶斗争;
(五)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
(六)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七)组织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海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新形势下海防和打击走私工作各项部署;
(九)负责管理区法学会日常工作,促进法学研究及应用繁荣发展;
(十)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促进会日常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十一)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等工作;
(十二)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单位处级、科级干部;
(十三)组织、推动政法委机关及政法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十四)及时向区委反映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12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政法力量。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稳定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压紧压实维稳责任,夯实安全防线,强化重点人员、重点事件稳控,尤其是在矛盾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情报体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用好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开展评估化解,积极防范、有效处置重大风险,健全工作机制,守住全区安全稳定底线。
(二)护航中心工作。积极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广泛开展招商推介,促成一批高能级法律服务业和泛法务产业项目落地。强化履职作为,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对民营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司法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提升政法服务。
(三)推进治安整治。全力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新四大行业领域综合整治,做到标本兼治,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平安海域建设,推动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整治,保持对治安风险要素管控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抓好重点行业场所治安管控工作。
(四)完善基层治理。继续发力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专项工作,强化高风险人员分析研判,实现精准防控。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让基层成为化解矛盾“终点站”。贯彻落实“数字思明”工作部署,推进区级社会治理协同平台、智慧社区警务、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把党性教育作为政法干警必修课,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健全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养机制,加强街道政法综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岗位实训、比武练兵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不断净化队伍作风,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继续开展先进表彰和英模选树活动,增强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2,429.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16万元,增长12.0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2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9.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为2,429.4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16万元,增长12.0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24.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2.77万元,公用支出61.93万元;
2.项目支出1,904.7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9.4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16万元,增长12.04%,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经费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84.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904.75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工作、群防群治、专项保障金等专项业务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5.0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退休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3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6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思明创建、考察学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综治宣传、法学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同时公务接待团组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已改革。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大局出发,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为全区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优化保险方案,提高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厦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厦综治办[2017]19号)、思明区政府常务会第98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安排,有序开展2022年思明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招投标、签订协议、支付款项、开展理赔等工作。主要实施方案安排如下:一是开展招投标。鉴于上一年度综治保险于2023年10月份到期,2023年10月份前,完成2023年度综治保险招投标工作,确定新一年度承保公司。二是签订协议、支付款项。2023年10月-11月,与新一年度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按规定支付款项。三是开展理赔服务。新一年度综治保险协议生效后,及时通过各街道线下宣传、新媒体宣传、网格入户等方式,多渠道开展综治保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有序规范开展理赔服务。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政法专项保障金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政法系统在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和服务大局的作用,为辖区非预算单位应急任务提供经费保障,确保辖区社会群体性事件、重大涉稳案事件有效预防和处置,刑事警情数持续较高幅度下降,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2.立项依据
一是上级关于政法中心工作和协同保障辖区政法综治工作落实系列部署要求;二是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政法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与2016年12月30日印发的《思明区政法系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厦思委政(2016)14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区委政法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扣把思明建设得更平安的总要求,聚集最具安全感城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先行区、法治中国典范城区等,牵头政法各部门全面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等,努力建设更加富裕、更加繁荣、更加平安的幸福思明。拟根据年度政法工作部署及协同保障辖区政法综治工作需求,结合各单位职责及业务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海防工作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强化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有效治理、整治辖区海域“三无”船舶,加强船管员队伍和辖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沿海岸线管控,逐步优化沿海岸线治安环境,严防海上非法出入境事件发生,为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海上环境。
2.立项依据
(1)上级关于海防工作部署要求;(2)《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海防海管工作严防疫情海上输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070号);(3)《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加强海防海管工作严防疫情海上输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思防指办〔2021〕27号);(4)《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平安海域创建工作专班的通知》。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关于海防工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区2022年海防工作。主要实施方案安排如下: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拨付船管员工资服装奖励等费用,提高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船管员队伍作用。二是加强设施建设。根据涉海街道工作需要拨付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物资采购经费,进一步健全辖区海防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智慧海防”。三是加强船舶管理。推动船舶集中停泊点执勤点建设,强化沿海船舶治安管理,投入经费有效治理、整治辖区海域“三无”船舶。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四)海丝中央法务区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思明区作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核心承载区、示范区,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做好入驻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可以加快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
(1)上级对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2)根据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厦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2号);(3)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思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2〕2号、3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扎实有序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思明示范区建设,持续聚焦发展法务产业、优化法律服务、集聚法治人才、建设智慧法务、深化改革创新。思明示范区观音山片区已引入法务(泛法务)、知识产权机构56家,其中,法务机构23家,泛法务机构33家,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厦门市律师协会、厦门市公证协会等有影响的法务机构成功入驻,全力保障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海事法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科技展厅等重点项目落地运行,思明示范区平台法务品牌辐射力、法务产业聚合力正在形成。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93.5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五)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完成各级部署的矛盾纠纷化解等任务要求;辖区重大涉稳案事件、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治安和刑事警情数持续较高幅度下降,群众社会安全感不断提升,平安思明建设不断深化;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的全新样板,丰富“近邻”品牌内涵。
2.立项依据
(1)上级对社会矛盾化解、多元调处等系列工作部署要求;(2)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司(2019)64号;(3)思明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纪要。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思明区委政法委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平安厦门”建设为载体,聚焦当前矛盾纠纷最大的汇聚点“110 报警”开展重点攻坚,印发《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联合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公证处等单位打造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受理登记、分流调处、督查回访、档案管理等制度,完善警调衔接,对110警情中的非警务范围的纠纷导入多元调处中心,加大对治安民事纠纷案件调处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法院对接,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引导与区法院诉源治理中心联系,做好司法确认;对涉及专业领导矛盾纠纷,与人社、城管、环保等建立联动,实行分流、跟踪,确保矛盾化解无缝衔接,打造思明版“枫桥经验”,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年均调处矛盾纠纷1.6万余件,调处率达97%以上。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93.5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46万元,增长9.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58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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