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思明区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
(四)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八)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红十字会属独立群团组织,常务副会长1名,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1名。人员编制3名,实有在编人员3名,非在编雇用人员(辅助岗位)3名。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构建高效的红十字灾害应急体系;打造特色的红十字人道救助品牌;建立专业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创新长效的红十字文化传播体制;开展以生命教育为主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拓展双赢的红十字交流合作平台。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红十字备灾救灾体系建设。
(二)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工作。
(三)打造特色的人道救助品牌。
(四)加强红十字人道传播。
(五)建立专业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
(六)在学校开展以生命教育为主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思明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为314.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2.8万元,增长55.8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4.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14.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2.8万元,增长55.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5.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99万元,公用支出29.16万元;
2.项目支出179.6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2.8万元,增长55.85%,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构运行130.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机构基本项目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2.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公务员缴交医疗保险。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6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理事成员报刊费4.5万元,主要用于征订红十字会理事及成员单位2017年红十字报刊及“博爱”杂志。
(五)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34.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和社区应急演练培训。(其中19.6万元下达街道、社区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宣传培训经费)。
(六)红十字宣传活动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各类宣传材料推动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和“三献”工作(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在“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定期制作红十字宣传板报。
(七)募捐箱管理添置费2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募捐箱制作及维护工作。
(八)办公设备更新购置1.3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
(九)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体验式生命教育、红十字夏令营及红十字模范校创建工作。
(十)社区红十字工作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平时开展红十字各项服务工作(下达98个社区红十字工作经费)。
(十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日常管理费3万元,主要用于区红十字培训中心日常的水电费、物业费、清扫费等。
(十二)爱心募捐、社会救助、救济活动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心募捐、社会救助、救济活动,突发事件的紧急救助。
(十三)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志愿者培训及志愿者活动。
(十四)基层红会卫生站药品添置1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红十字服务站药品添置便民利民服务。
(十五)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扩建装修及设备购置费8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中心基地装修及应急救护训练设备的购置、应急救护人机对练软件的开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区、县红十字会来我区参观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务车辆,无需支出相关费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17万元,增长11.0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63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表: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红十字会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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