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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 财政局 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学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优服务,持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效益,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结合思明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末,努力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稳步增长,特色更加凸显,创新能力更加增强,质量效益更加提升。坚持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动能、做大产业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关键共性技术,靠前引领技术突破。创新和突破城市空间形态,探索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楼宇产业链条,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力争到2026年推动制造业规模突破260亿元,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20家,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打造一批“工业上楼”样本案例,产业空间有效拓展。 二、具体措施 (一)厚植发展根基,深入挖掘增长潜力 1.强化企业成长激励。梳理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壮大企业规模,对年度产值实现增长且综合经济贡献量超4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量的2‰给予奖励;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现正增长的,再叠加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由销售价格、产量、研发费用三项构成,即综合经济贡献=(销售价格*产量-去年同期)+研发费用×20。 2.强化增资扩产激励。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实现产量、规模双扩张,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对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其年度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推进“工业上楼”,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3.探索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培育都市型工业新业态,通过鼓励实施“工改工”、引进专业运营机构等方式,结合开元创新社区等片区开发建设,探索打造新型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定制化的工业楼宇,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企业向上集聚,进行研发制造,推动“制造+研发办公”高度集约,以“向上增效”等方式有效发挥存量空间潜力,打造高品质先进制造业生态圈。 4.探索制造业发展新路径。依托辖区商务楼宇资源,吸引集聚一批“硬科技”制造业研发总部、设计总部、技术中心入驻,深化区域协作发展,推动研发制造协同,做优做活楼宇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造业企业“上楼”相关事宜,可通过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三)持续精准发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5.强化项目招引。聚焦智能制造、数字应用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业项目落地。强化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提高关键领域、上下游配套项目和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精准度,着力招引一批产研一体的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龙头制造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引进的优质项目,经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四)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制造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7.促进规下企业提质。强化跟踪服务扶持,培育优质规下工业企业。对综合经济贡献超2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综合经济贡献由营收增量、应付职工薪酬及企业利润的三项按8:1:1的比例加总计算。 (五)促进提质增效,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8.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精益求精,提升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核心业务突出、成长性高的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 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得厦门市工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实施绿色制造,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9.鼓励开展节能项目。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支持企业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展能耗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对上年度入选厦门市绿色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入选的技术或产品2万元奖励。对获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及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荣誉及称号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鼓励节能产品推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产业,支持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或技术的研发,为制造企业提供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对提供节能降耗减排产品及推广应用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七)助力设备“焕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对制造业企业用于设备更新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3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不超过50万元。 (八)强化人才保障,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2.助力企业人才引育。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强化政府激励,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制造业企业自主选择推荐骨干人才,按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规模给予人才奖励名额。对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5、8、12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两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和街道联动,持续完善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强化空间保障。结合城市更新,统筹全区产业空间布局,做好制造业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征迁力度,通过土地腾挪,盘活低效土地资源,为制造业发展空间提供保障。强化闽宁协作和山海协作,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两地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人才队伍。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加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通过开展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接,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加大服务保障。强化企业服务,针对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服务,提供人才、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一对一”辅导。落实落细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广“免申即享”模式,增强企业获得感。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为制造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其他事项 现有企业(项目)已享受“一企一策”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不再适用本实施方案,项目协议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除外。同时符合本方案措施及区级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策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重复享受。 本实施方案由思明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科信规〔202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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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 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为深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和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思明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产业发展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鼓励文旅企业新增纳统 1.对新纳入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新纳入住宿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二条 促进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综合发展质效(核算1-11月份)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的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企业,按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5%给予奖励。 第三条 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 鼓励旅行社开展邮轮、包机、研学业务。邮轮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超2000人次,给予100元/人奖励;组织包机(含包机切位)入厦旅游,每架次人数在80人(含)以上,给予100元/人奖励;来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年度输送研学游客800人(含)以上或年度接待从台湾来厦研学旅行的台胞累计达1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100元/人奖励。单家企业每项业务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促进繁荣文化市场 (一)支持开展演艺活动 1.鼓励企业在厦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8000人的,单场奖补3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8000人(含)—15000人的,单场奖补4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以上的,单场奖补50万元。 2.支持企业在500座以上剧院举办营业性演出,按以下标准奖励: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50%的演出,单场奖励1万元;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70%的演出,单场奖励1.5万元。 3.鼓励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方在演出当日免费提供交通接驳服务,按照年度交通租赁实际支出费用的8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盘活演艺空间 支持盘活文化演艺空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下,年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上,年演出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20万元的补贴。 (三)鼓励举办文化活动 鼓励企业引进或举办戏剧节、艺术节、动漫节、音乐节、海洋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吸引参加人员达到10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其活动支出的6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 强化文旅宣传营销 支持旅游企业自主赴省外、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营销。对自主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省外实际营销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自主赴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境外实际营销支出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6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旅游平台经济发展 支持旅游企业的平台经济发展,按其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对口协作地区活动 (一)客源输送奖励 鼓励旅行社积极参与对口协作地区活动,按照组团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1.对当年组团8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每人给予80元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当年组团2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宁夏闽宁镇等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旺季每人给予500元的奖励,淡季每人给予300元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活动举办补贴 支持旅行社、文体娱乐业企业自主赴宁夏闽宁镇、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营销、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等文旅活动,按宣传营销、设施搭建、场地租金等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的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三)第四条(三)活动支出指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物料制作费等投入;第五条实际营销支出指场租、搭建、策划、大交通等费用;第六条平台投入费用指建设改造、软件购置及开发、网络通讯费用及服务器托管、维护费用、技术人才引进等投入。 (四)本意见第五条与第七条(二)不可同时享受,第四条(一)(二)(三)不可同时享受。 (五)本意见第四条(三)、第五条、第七条(二)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活动不予补贴。 (六)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第九条 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5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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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促进厦门市思明区影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的影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地从事影视拍摄、数字制作、创作与发行、放映、器材租赁服务、演员经纪、培训、基础运营等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本意见所称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是指经厦门市委宣传部、思明区委宣传部、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影视产业相关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 二、具体条款 (一)支持文化影视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 对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的厂房、仓库、商场、写字楼等设施,建设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经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园区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 对服务企业超过10家,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年综合发展质效超过5000万元,影视企业超过3家的园区,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每月每平方米可获得3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当年度新引进影视企业按其综合发展质效的1.5%给予园区同额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影视企业实体落地 对影视企业在思明区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租赁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的,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场地不得对外出租、转租、改变用途,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支持影视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租赁、服装、化妆、道具、外联制片等服务的影视服务平台,年度服务5个及以上在思明区拍摄的剧组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5.支持拍摄基地建设 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域范围内的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改建拍摄基地或后期制作基地的,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对影视基地运营企业可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二)支持影视科技企业发展 6.鼓励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在思明区投资或设立影视云计算、大数据、虚拟数字影音棚、人工智能、影视版权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入总额(平台建设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对引进、应用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每个项目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影视作品的创作 8.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影视作品创作 对参与重大影视作品的编剧、拍摄、剪辑、配音、宣发等工作的影视企业,重大影视作品播映后按其参与项目服务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9.鼓励影视作品融入思明元素 在国内公映的国内票房不低于3000万元的电影或在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并有利于展示提升思明城区形象、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给予主要出品方或承制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剧组演职人员积极配合地方媒体,宣传思明区的人文环境、自然景观和文明倡导活动等不少于5处,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额外给予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 对企业出品或被影视机构购买的原创影视剧本,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属于反映思明题材的影视剧本,则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1.鼓励影视企业开展音乐创作 对被影视作品采用的原创音乐作品,于在线音乐平台(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上线,单个作品在一个发行年内,点击量达到1000万次以上,按版权使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作品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2.鼓励影视剧组在思明区拍摄 对经思明区影视主管部门备案的影视剧组,可根据其在区内发生的住宿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达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5万元;达5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贴8万元;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以上金额皆不含税)。 (四)支持影视活动繁荣发展 13.鼓励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影视活动 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影视文化机构、名人在思明区举办影视文化活动,由区级行业主管及以上部门指导或主办、批准的影视会议、展览活动,按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宣传费、物料制作费的投入(不含税)的60%给予补贴,单项会议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项展览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鼓励开展电影首映礼和路演活动 支持影视院线企业开展电影首映礼活动,对引进首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引入举办首映礼的影片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额外给予奖励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举办路演活动的院线企业,每场活动给予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申请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15.支持影视企业参展 对影视企业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参加的省级影展、交易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2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参加国家级影展、交易会及境外影视展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3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网络微短剧发展 16.支持网络微短剧基地建设 支持在思明区建设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基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7.鼓励微短剧制作播映 对企业出品的网络微短剧,首次在电视台或腾讯、爱奇艺、抖音、快手等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年度收益金额超过100万的,按该部作品年度收益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作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申请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作品仅享受一次播出奖励。对在思明区拍摄并体现“思明元素”的,额外给予奖励5万元/部。 18.奖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 对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精品项目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鼓励在思明区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基金,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对优质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投贷联动扶持、实缴基金规模奖励。 三、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中“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与“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条款不可重复享受。 (三)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四)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五)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4年11月10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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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商务服务部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商务服务部分)》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 (商务服务部分) 为加快我区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升增强商贸流通业竞争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餐饮业综合发展质效奖励 (一)根据餐饮商户综合发展质效,比上一年度每增长5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的,每增长100万元,给予1.5万元奖励;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且实现两年以上连续增长的,每增长100万元,给予2.3万元奖励。以上各条款就高不重复,封顶200万元。 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年度营业额、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年度工资薪酬为零的不予奖励。 (二)餐饮商户总部机构对连锁商户营业额统一核算,且当年度统一核算的营业额增量超过净增加的汇总纳统商户数量*100万元的,按年度净增加的汇总纳统商户数量,每增加一个给予餐饮总部机构1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第二条 商务居民服务业综合发展质效奖励 根据企业综合发展质效,比上一年度增长达25%(含)以上的商务居民服务业(包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旅游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同)企业,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封顶100万元。 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1-11月营业收入,以及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工资薪酬、企业利润四项指标分别按85%、5%、5%、5%比重加权合计。当年度工资薪酬为零的不予奖励。 第三条 推动企业积极申报纳统 (一)对新增纳统的餐饮(含个体户)、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入统后首年综合发展质效增速达15%(含)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2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追加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对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内的零售、餐饮商户实行区域性统一核算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在2024年1月1日后零售额或营业额首次纳入“一套表”统计,且当年度实现增长的,给予实行区域性统一核算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对协助推动入驻餐饮、零售商户入统当年度达5家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园区或街区运营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四)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积极配合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台账、提高数据质量、按时提交相关数据,对纳入限下抽样调查的单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补贴。 第四条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一)扶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对企业参加国内外(不含本市)各种展会,按展位费的8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年度累计补助金额封顶5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对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五条 鼓励提升餐饮消费品质 对首次获评黑珍珠餐厅指南一钻、二钻、三钻的商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米其林一星、二星、三星餐厅的商户,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上榜两个榜单的,可叠加享受,同榜单晋级的,可申请补差。 第六条 鼓励首店经济发展 (一)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的商业载体给予奖励。每引进一家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厦门首店,分别给予商业载体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二)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给予奖励。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厦门首店,分别给予首店经营主体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落户奖励。 (三)对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在厦门市内开设连锁店的,按每开设1家连锁店给予3万元奖励,封顶15万元。对在厦门市外开设连锁店的,按每开设1家连锁店给予5万元奖励,封顶25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 (一)对行业协会主办的商贸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且参与活动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家电、家装、建材类专项促销活动可下调至4家)的,单场予以组织单位5万元补助,单个组织单位年度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年度零售额1.5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并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的,每场活动予以2万元补助,封顶8万元,其中当年度零售额或营业额实现增长的,封顶提高至10万元。 (三)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并积极参与区级购物节的,每场予以5万元补助,封顶15万元。 第八条 支持老字号发展 (一)对新获得“福建老字号”、“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分别按照省级、市级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二)对开设老字号集合店,提升所在商圈、特色街区、步行街品牌聚集效应的,对经营面积在300(含)-500(不含)平方米,且与不少于1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10万元补贴;对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与不少于2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20万元补贴。 第九条 有关说明 (一)本措施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相关单位。 (二)新增纳统视为连续两年及以上连续增长。 (三)申请第四条第(一)款扶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第七条支持开展商贸促消费活动补助的,需于展会或促消费活动举办前7天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 (四)本措施与市级政策可叠加享受。“一企一策”项目协议中已将营业额、营业收入等作为奖补资金测算依据(不包括仅作为承诺)的,不享受本措施。 (五)区财政、审计等部门有权对本措施项下奖补资金的预算及使用进行监督。奖补对象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向街道、商务、统计、税务等部门报送相关数据,若奖补对象虚构事实骗取奖补资金,或者有权监督部门经核查认定应退回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应无条件限期全额退回。对骗取或者经有权监督部门经核查认定应退回奖补资金后拒绝退回的,取消其3年内申报奖补资金的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有关部门保留追回相关资金的权利。 (六)本措施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措施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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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31日!快来申报→
近日 厦门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及 骨干人才类型认定和高层次人才 安居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同步启动 人才类型认定、安居政策申报工作 此次认定、申报时间均截至8月31日此次申报政策优化调整了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重点企业及青年创新人才的扶持力度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增加重点企业推荐名额 新标准认定条款与企业研发投入、综合贡献、人才薪酬等相挂钩,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以及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企业,可推荐认定市高层次人才的名额放宽,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型制造业企业和纳税大户高薪引才。 加大创新团队支持力度 为了加大对“双百计划”创新团队的支持,新版标准将“双百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纳入B类人才认定范围,将“双百计划”团队核心成员纳入C类认定范围。 支持高质量人才基地自主评才 本次认定工作,还将同步推出高质量人才基地人才自主评定。赋予企业自主评才权,符合企业用人标准及需求的人才,可直接推荐参评市级高层次人才。 申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如何申报? 扫描以下二维码 可了解更多详情 相关链接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5年版)》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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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以新思路打开文化消费市场新天地
文旅热是展示区域文化产业 和经济活力的新窗口 今年以来 思明文旅频频出圈 消费市场持续火热 产业经济脉动强劲 当红顶流《哪吒2》背后,影片联合制作方思明企业“倍视”备受关注;当前电影市场火热,位于思明区的厦门万达影城位居今年分账票房排名全国第3位;春节期间,市民游客乐逛中山路和鼓浪屿的文旅新体验,受到央视关注和报道。还有,厦门开心麻花人民剧场、来疯喜剧等一批演绎新空间带来的新型文化消费在社交平台走红。 以文兴业,提升产业质效。文化底蕴深厚的思明区,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政策赋能,创新产品供给、打造文化品牌,新模式、新空间、新业态持续涌现,正形成思明文旅消费市场的新增长点,展现思明文化产业的蓬勃生机。围绕加强文化思明建设,思明区扎实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模式】 组合破圈 全民共享光影盛宴 随着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全球票房突破120亿元,春节档电影市场热度还在持续延烧。在不断创下新高的电影票房热潮中,厦门中心城区思明的贡献值得关注。影片联合制作方之一——2014年落户思明区的倍视传媒团队为影片提供优质内容,政企携手加强宣发,共同营造优质观影环境。 数据显示,位于思明区的厦门万达影城(SM广场IMAX+杜比影院店)、万象影城(厦门万象城杜比影院)票房成绩位居今年厦门春节电影档前两名。另据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2月17日,厦门万达影城(SM广场IMAX+杜比影院店)今年分账票房排名全国第3位。 思明区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精心打造电影文化活动为大众提供丰富高质的精神食粮。不仅让“全年金鸡、全民金鸡、全城金鸡”落地到具体场景中,还通过主题活动主动助力电影宣发,扩大优秀影片在本地的影响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延长电影消费周期,推动电影文化消费持续扩大。 一个新的全民沉浸式音乐舞台在厦门电影文化地标——金鸡百花星光海岸诞生。2月16日晚,由思明区委宣传部主办的Amoy星光海岸光影音乐会首场活动在此启动,与市民游客共赴光影之约。 影视音乐是这场音乐会的主题。伴随着《就是哪吒》《大鱼》等经典电影歌曲响彻海岸,市民群众在熟悉的旋律中重温《哪吒之魔童闹海》等电影的精彩画面和高光时刻,现场气氛一浪高过一浪。 群众是这场音乐会的主角。主办方不仅邀请百姓歌手登台献唱,观众席中也设置了话筒,热情邀请大家随时开唱。“飞花令”“歌海识贝”等互动体验环节还赠送电影票和电影周边礼品,激发广大市民游客踊跃参与,吸引更多人走进电影院。在上海工作的英国小伙谭沛在旅行途中“偶遇”了这场音乐会,他现场观看了表演,表示:“厦门很漂亮,今晚的音乐非常好。”登台演唱的出租车司机彭利华喜笑颜开,他说:“这个舞台可以让市民游客和音乐爱好者展现自我。” 以“影视+音乐”为核心,思明区将把Amoy星光海岸光影音乐会办成全年常态化惠民活动,打造厦门电影文化新IP,让金鸡百花星光海岸成为全民共享的百姓舞台。每个月,市民游客都能在这里欣赏不同主题的电影音乐会,进一步带动“影视+文旅”消费。影视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影院发展也不断求新突破。不少影城积极打破传统观影模式,“影院+”等融合业态在思明区逐步兴起。中影梦工坊影城总经理刘娟娟告诉记者,近年来影城陆续开发了电影+餐饮等消费新场景。中影数字梦工坊加州店不仅为观影顾客提供轻食菜单,还推出独立包厢观影尊荣厅等个性化选择,顾客可随时点播任何档期影片,并享用火锅套餐,体验“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火锅”的定制服务。“这种定制服务受到了影城老会员的青睐,说明‘影院+’市场有一定发展潜力。” 市区两级良好的营商环境也为院线和影院个性化运营带来更多可能。思明区积极为影城引荐企业,助力影城和友商的异业合作。上个月,新政策《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出台,以更大力度促进思明区影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新空间】 跨界融合 演艺赋能城市文旅 在思明区,一个个“小而精”“活而美”的演艺新空间,成为市民游客悦享文化娱乐的新选择。喜剧、魔术、脱口秀、音乐会等演出在小剧场等新空间上演。创新的演出剧目、独特的艺术体验、多元的平台传播,让这些剧目持续在大众特别是年轻人和亲子家庭中走红,成为思明激活文化消费的新引擎。 2月12日晚,位于中山路的厦门开心麻花人民剧场上演剧目《整个喜剧》,这是开心麻花首部原创爆笑新喜剧的福建首演。上海游客王先生一家在观看喜剧中度过了欢乐满满的元宵佳节。他点赞道:“中山路作为热门旅游老街,引入知名文化品牌打造专业剧场,不仅提升了游客游玩体验感,还丰富了城市文化服务供给。” 去年12月,承载老厦门记忆的人民剧场焕新升级,成为国内知名戏剧品牌——开心麻花在福建首家自主经营的剧场。 《整个喜剧》导演之一胡云开告诉记者,团队正在招募厦门演出组演员,“常驻演员不仅能提高演出频次,还能更深入地挖掘厦门元素融入剧目创作,带给游客更有本土特色的演出。” 厦门开心麻花人民剧场总经理靳兰介绍,《整个喜剧》将在厦门开演9场,目前演出上座率均超八成。接下来,开心麻花将以人民剧场为主会场,发起和举办首届开心麻花厦门喜剧生活节,届时将联合本地合作伙伴、商家,共同推广戏剧文化。 在“思明一周文化大餐”演出名单上,来疯喜剧、“帽子戏法·魔法现场”等演出文化品牌越发常见。伴随着戏剧演出供给加码,一些品牌主动走向观众,打造更多演艺空间。 来疯喜剧是福建地区最大的年轻态喜剧团体,入驻SM三期后,“来疯喜剧”演出人气居高不下。基于对客户需求以及商场性质的深入洞察,来疯喜剧精准定位,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精心孵化了女性主题《今夜听她说》、亲子主题《童年护卫队》、闽南主题《侃侃闽南喜剧秀》等20多个原创演出项目,广受好评。面对演艺新空间的快速发展,来疯喜剧计划增加银发专场、跨界合作项目等演出形式,推出更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原创剧目等,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 国内知名的“魔术·戏剧”演出文化品牌——“帽子戏法·魔法现场”除了固定剧场的演出,还通过移动式快闪剧场,让市民游客体验“魔术与戏剧”创新融合的魅力。今年春节期间,剧团将亲子百变魔法秀《梦幻狂想曲》等“搬”进嘉禾良库,收获众多新粉。“帽子戏法”创始人、领衔主演何牧军介绍,“帽子戏法”正努力与不同的空间和艺术进行跨界融合,呈现更多元化的沉浸式现场演出,打响来自厦门、思明的创新型文化IP,为城市文旅赋能。 此外,位于嘉禾良库的“剧盒PlayBox·戏剧空间”等新剧场也逐步走进观众视野,百花齐放的演艺新空间让中心城区持续焕发时尚范。 思明区还在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文化演出市场扩大供给,为演艺消费打开新空间。上个月,《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出台。新政策以真金白银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演艺活动、盘活演艺空间或举办文化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小剧场演出,也有相应补贴——企业依托演艺空间开展各类文旅融合演艺项目,座位数500座以下、年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可获每年10万元补贴。 【新业态】 玩法升级 商圈上新供需两旺 从宝龙一城的宝龙艺术中心到SM三期频频出圈的各类主题艺术展览,近年来,大众文化与商圈深度融合,为市民带来更多新业态消费场景。如今,不仅是商业+艺术,商业+体育、商业+潮玩等运营模式也不断涌现,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品味的需求。 位于本岛东部新城的航空塔埔天地二楼户外,一条长450米的紫色环形塑胶跑道将公寓楼和商业街串联起来,成为有别于厦门其他商圈的特色,吸引大批附近居民前来锻炼。去年底竣工交付的航空塔埔天地是厦门首个主打“商业+体育”深度结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可辐射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和周边社区近10万人群。厦门航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崴介绍,项目采取免费+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打造集运动、社交、商务休闲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空间。 在航空塔埔天地二楼的天空运动公园,FBA篮球发展联盟打造的首个高端室内篮球馆已经装修完毕,将于近期开业。项目不仅将开展专业的篮球厂牌与篮球MCN孵化,还计划引进赛事IP,吸引全国各地的篮球团队来厦参赛办赛,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这是我们在厦门的第一个球馆,配备了最高端的软硬件资源。厦门的旅游资源、观音山的商务资源都是吸引我们前来的重要原因。”FBA联盟篮球中心创始人张佳滨透露,目前公司已与观音山片区企业展开洽谈,将携手举办企业联赛。 文化为核,科技赋能,推动新业态持续破圈。去年9月,以秦朝历史为背景的XR沉浸式探索体验项目“秦潮觉醒”在SM三期开业。时隔不到半年,“秦潮觉醒”第二季上线,厦门店成为全国门店上线的第二站,并成为全国首家可以同时体验第一季和第二季的门店。初二学生陈小浔在爸爸的陪同下,同时体验了“秦潮觉醒”一、二季。外地游客也慕名前来,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借助思明区新春文旅消费券的发放热潮,公司在侠侣亲子平台销售的1000张门票很快被一抢而空。 “秦潮觉醒”厦门站负责人曾凡昌表示:“我们会持续创新,提升作品水平,预计今年暑假前上线‘秦潮觉醒’第三季。” 通过丰富文旅融合新业态,思明区各大商圈的新场景、新玩法、新体验层出不穷,取得人气和消费的双赢,不断推动商圈经济提质升级。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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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字当头、勇挑大梁、全力攻坚!思明区招商引资大攻坚动员部署会召开→
人勤春来早 奋斗正当时 2月11日下午 思明区召开 招商引资大攻坚动员部署会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聚焦市委提出的“三个引领”“六个率先”“四个挑大梁”要求,推动广大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敢于攻坚、敢拼会赢的精神状态,用“拼”和“争”的工作状态,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促进思明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总结回顾了 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并就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 进行动员部署 2024年,思明区坚持 大招商、招大商、大员招商 优化构建“1+N+10”招商模式 全链条保障招商项目落地投产 招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全年新增合同签约项目100个,三年计划投资额96.21亿元,中保投基金二期、优艾贝医疗管理2个项目作为投洽会省级重大招商项目上台签约,成功引进瑞幸供应链管理、火山引擎等高能级项目,为思明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全年商谈对接项目485个,投资额163.93亿元。新增开工项目112个,三年计划投资额129.69亿元;项目当年开工率94.12%。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78亿美元。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招商办 专职副主任王培城到会指导 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思明区 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取得的成绩 并提出具体要求 产业攻坚共同努力,市、区共同策划,围绕产业图谱,加快项目线索生成,携手推动产业项目的攻坚克难。市区协同商贸招商,携手做好厦门市的商贸招商工作,共同推进厦门市、思明区商贸业的发展。干部交流相促提升,骨干干部挂钩联系思明区,按照“一起挖掘信息、一起策划项目、一起外出招商、一起参与谈判、一起服务企业”的要求,为思明区的招商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加强沟通交流和政策指导,与思明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助力厦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招商引资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 今天的招商引资 就是明天的项目和产业 要锚定习近平总书记 对福建、厦门提出的重要要求 聚焦市委对思明提出的工作要求 把招商引资作为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招引一批夯基垒台的大项目大企业 为思明持续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会议强调 加强组织保障 要切实把招商工作作为今年“奋力拼搏、奋勇争先、勇挑大梁”专项行动之“七大比拼、九大攻坚”的重中之重、首要任务、头等大事,牢记“项目不会自己跑来”,坚持承压而上,力促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地见效。 加强要素保障 要推动要素保障提质增量,有效促进空间、政策、资金、人员、服务等要素保障力度更大、效率更高、质量更好;要素保障部门要紧紧围绕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六大产业招商小分队的重点工作,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一线考察督导 区委组织部要坚持在招商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牢“以成果成效论英雄”的标准;要用好作风建设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对招商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监督、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堵点,有效推动解决,确保全年招商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招商引资是新一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 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加速器” 会议要求 认清今年形势切实加强紧迫感责任感去年的招商工作有成效、有亮点,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招商工作,在认识上、方式方法上、成绩成效上,距离省、市领导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要充分认识到招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大招商、招大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今年招商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关于招商工作的10个方面要求、30字总结——定指标、健机制、强队伍、创模式、“抱大腿”(挖增量、保存量)、汇信息、出政策、给场景、用空间、下苦力,要时刻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抢抓机遇、主动出击;要有“夜不能寐、寝食不安”的责任感,抢占山头、紧盯不放;更要有“努力到无能为力”的奋斗精神,全力以赴推动思明区招商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会议宣读了2024年思明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表扬名单并进行颁奖。 会上,莲前街道作招商引资工作经验交流、筼筜街道作招商引资工作表态发言,思明区2025年产业招商工作小分队表态发言。 干字当头勇挑大梁全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 思明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出发点 聚焦市委“三个引领”“六个率先” “四个挑大梁”要求 全区上下共同努力 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浓厚氛围 以招商的实际成效 推动思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水平!
202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