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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 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助力厦门持续打造“会展友好型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鼓励展览举办 对展览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实际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览给予奖补。其中:1-6届全额奖补;7-10届、11届及以上且展览面积不低于上届的按0.5、0.2系数折算后奖补。 (一)展览培育 展览面积6000-8000平方米(不含8000平方米)、8000-10000平方米(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届分别给予20万元、25万元奖补。 (二)规模奖励 展览面积10000-60000平方米(不含60000平方米)的,每届给予基础奖补30万元,超过10000平方米的部分每2000平方米奖补5万元。 展览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10000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补,封顶200万元。 (三)引进奖励 对在厦门市外稳定连续开展4届以上的展览2025年后首次在我区举办的,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奖励金上浮10%,上浮届次不超过三届次。 第二条 鼓励会议举办 (一)规模会议 对会期1天及以上、参会人数达150人及以上,住宿间夜数200间夜及以上的境内会议,按会议场租及住宿费用的2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住宿间夜数*150元(四星级、三星级分别按0.7、0.4系数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级酒店的,按系数分别折算后加总),且不超过100万元。 (二)国际(或涉台港澳)会议 对参会人员来自3个及以上境外国家或地区、境外参会人数达20人及以上的国际(境外)会议,按照1000元/人给予补助,台港澳地区参照执行。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特大型会议 对参会人数5000人及以上、住宿2000间夜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给予10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8000人及以上、住宿3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10000人及以上、住宿4000间夜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以上(一)、(二)、(三)条款按就高不重复执行。 (四)引进奖励 对在厦门市外稳定连续开展4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2025年后首次在我区举办的,在上述奖补基础上奖励金上浮10%,上浮届次不超过三届次。 第三条 鼓励以会带展、以展带会 同一个会展项目,既举办展览又有会议的,可同时申请展览和会议的奖补。 订货会视为以会带展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其中:会议部分按住宿费用的20%予以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住宿间夜数*150元,四星级、三星级分别按0.7、0.4系数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级酒店的,按系数分别折算后加总)。对企业举办大型订货会达4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实际场地租金60%的补贴,每平方米租金补贴不超过9元,每场订货会场地补贴不超过8天。 第四条 鼓励会展引进 对单个自然年度内引进或承办符合本措施奖补条件的展览、会议项目10个及以上的引进或承办机构,追加展览、会议奖补总额20%的补贴,封顶20万元。 第五条 有关说明和名词解释 (一)奖补对象为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会议或展览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展览以场地承租合同承租方为准,会议以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为准,多个主体共同作为承租方或合同方的,应委托其中一方进行申请。如申请主体为场地承租合同之外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应提供合同承租方授权证明。 (二)申请奖补的项目应提前向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或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以便安排现场评估。 (三)经贸展应在专业场馆举办,室外展览部分按实际面积x0.3计入展览面积。同一场展览若有多个主题,只对展览所属类别主题进行奖补,其余主题不予奖补。符合奖补条件的展会主题的相关配套活动,面积不得超过展览面积的10%,且配套活动总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超过部分不予奖补。 (四)展会类型为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即集展示产品和技术、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销会(含汽车展)等。 (五)届数认定。届数为在我区实际举办届数,当届未申请补助或未达规模的,列入累计补助届数。对老展名称变更,但主承办单位与变更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基本相近的展会以老展届次认定。 (六)因举办单位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并产生较大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包括罢展、闹展、其它重大事故)的,不享受扶持措施。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本扶持措施规定的各项奖励和补贴的,思明区商务局有权追回相应款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据联合惩戒有关规定限制申请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第六条 附则 (一)本扶持措施与市会展扶持措施可同时享受。已享受思明区其他扶持政策的展会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本措施由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三)本措施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之日符合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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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 财政局 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学统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优服务,持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提升产业效益,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结合思明区制造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末,努力推动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稳步增长,特色更加凸显,创新能力更加增强,质量效益更加提升。坚持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动能、做大产业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关键共性技术,靠前引领技术突破。创新和突破城市空间形态,探索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楼宇产业链条,不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力争到2026年推动制造业规模突破260亿元,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20家,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打造一批“工业上楼”样本案例,产业空间有效拓展。 二、具体措施 (一)厚植发展根基,深入挖掘增长潜力 1.强化企业成长激励。梳理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壮大企业规模,对年度产值实现增长且综合经济贡献量超4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综合经济贡献量的2‰给予奖励;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实现正增长的,再叠加1‰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综合经济贡献由销售价格、产量、研发费用三项构成,即综合经济贡献=(销售价格*产量-去年同期)+研发费用×20。 2.强化增资扩产激励。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实现产量、规模双扩张,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对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其年度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二)推进“工业上楼”,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3.探索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培育都市型工业新业态,通过鼓励实施“工改工”、引进专业运营机构等方式,结合开元创新社区等片区开发建设,探索打造新型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定制化的工业楼宇,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企业向上集聚,进行研发制造,推动“制造+研发办公”高度集约,以“向上增效”等方式有效发挥存量空间潜力,打造高品质先进制造业生态圈。 4.探索制造业发展新路径。依托辖区商务楼宇资源,吸引集聚一批“硬科技”制造业研发总部、设计总部、技术中心入驻,深化区域协作发展,推动研发制造协同,做优做活楼宇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针对新型工业园区建设和制造业企业“上楼”相关事宜,可通过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三)持续精准发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5.强化项目招引。聚焦智能制造、数字应用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业项目落地。强化产业链招商,进一步提高关键领域、上下游配套项目和龙头企业招商引资精准度,着力招引一批产研一体的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龙头制造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引进的优质项目,经研究给予一定扶持。 (四)培育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制造业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对相关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7.促进规下企业提质。强化跟踪服务扶持,培育优质规下工业企业。对综合经济贡献超2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奖励。综合经济贡献由营收增量、应付职工薪酬及企业利润的三项按8:1:1的比例加总计算。 (五)促进提质增效,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8.加强专精特新培育。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引导中小企业精益求精,提升专业化能力,培育一批核心业务突出、成长性高的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 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获得厦门市工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实施绿色制造,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9.鼓励开展节能项目。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支持企业合理利用新能源,开展能耗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清洁化、高效化方向升级。对上年度入选厦门市绿色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给予每个入选的技术或产品2万元奖励。对获评区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及认定的“节水型企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试点”荣誉及称号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0.鼓励节能产品推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服务等产业,支持企业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或技术的研发,为制造企业提供绿色制造解决方案。对提供节能降耗减排产品及推广应用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七)助力设备“焕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对制造业企业用于设备更新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给予30%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不超过50万元。 (八)强化人才保障,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2.助力企业人才引育。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强化政府激励,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制造业企业自主选择推荐骨干人才,按企业年度工业产值规模给予人才奖励名额。对年度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5、8、12个名额,一次性给予每个名额3万元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两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和街道联动,持续完善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进一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强化空间保障。结合城市更新,统筹全区产业空间布局,做好制造业产业空间规划布局,加快征迁力度,通过土地腾挪,盘活低效土地资源,为制造业发展空间提供保障。强化闽宁协作和山海协作,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共建产业园区,推动两地产业融合发展。 (三)建设人才队伍。坚持“以产聚才、以才促产”,加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通过开展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对接,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加大服务保障。强化企业服务,针对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服务,提供人才、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一对一”辅导。落实落细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广“免申即享”模式,增强企业获得感。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为制造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其他事项 现有企业(项目)已享受“一企一策”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不再适用本实施方案,项目协议中明确规定参照执行的除外。同时符合本方案措施及区级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对获得上级政策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重复享受。 本实施方案由思明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科信规〔2023〕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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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加快旅游和文体娱乐业 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 为深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和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思明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产业发展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鼓励文旅企业新增纳统 1.对新纳入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新纳入住宿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二条 促进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综合发展质效(核算1-11月份)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的旅行社和文体娱乐业企业,按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5%给予奖励。 第三条 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 鼓励旅行社开展邮轮、包机、研学业务。邮轮年接待游客人数累计超2000人次,给予100元/人奖励;组织包机(含包机切位)入厦旅游,每架次人数在80人(含)以上,给予100元/人奖励;来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年度输送研学游客800人(含)以上或年度接待从台湾来厦研学旅行的台胞累计达10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100元/人奖励。单家企业每项业务全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条 促进繁荣文化市场 (一)支持开展演艺活动 1.鼓励企业在厦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8000人的,单场奖补3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8000人(含)—15000人的,单场奖补40万元;单场售票规模15000人(含)以上的,单场奖补50万元。 2.支持企业在500座以上剧院举办营业性演出,按以下标准奖励: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50%的演出,单场奖励1万元;对演出售票率达到本场可售票总额70%的演出,单场奖励1.5万元。 3.鼓励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方在演出当日免费提供交通接驳服务,按照年度交通租赁实际支出费用的8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盘活演艺空间 支持盘活文化演艺空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下,年演出票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贴;座位数/容纳人数500座/人以上,年演出票房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年20万元的补贴。 (三)鼓励举办文化活动 鼓励企业引进或举办戏剧节、艺术节、动漫节、音乐节、海洋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吸引参加人员达到10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其活动支出的6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条 强化文旅宣传营销 支持旅游企业自主赴省外、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营销。对自主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省外实际营销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自主赴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开展外出营销的企业按其年度赴境外实际营销支出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6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旅游平台经济发展 支持旅游企业的平台经济发展,按其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万元。 第七条 支持开展对口协作地区活动 (一)客源输送奖励 鼓励旅行社积极参与对口协作地区活动,按照组团人数给予相应奖励。 1.对当年组团8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每人给予80元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当年组团200人次(含)以上(公务团、疗养团除外),赴宁夏闽宁镇等开展旅游的旅行社,旺季每人给予500元的奖励,淡季每人给予300元的奖励,每家旅行社全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二)活动举办补贴 支持旅行社、文体娱乐业企业自主赴宁夏闽宁镇、龙岩武平县等对口协作地区开展营销、体育赛事、文化演出等文旅活动,按宣传营销、设施搭建、场地租金等投入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的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三)第四条(三)活动支出指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物料制作费等投入;第五条实际营销支出指场租、搭建、策划、大交通等费用;第六条平台投入费用指建设改造、软件购置及开发、网络通讯费用及服务器托管、维护费用、技术人才引进等投入。 (四)本意见第五条与第七条(二)不可同时享受,第四条(一)(二)(三)不可同时享受。 (五)本意见第四条(三)、第五条、第七条(二)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活动不予补贴。 (六)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第九条 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5年1月1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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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意见 为促进厦门市思明区影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影视制作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的影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地从事影视拍摄、数字制作、创作与发行、放映、器材租赁服务、演员经纪、培训、基础运营等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包括分支机构)。本意见所称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是指经厦门市委宣传部、思明区委宣传部、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影视产业相关标准和程序认定的影视产业园区、影视服务平台、影视拍摄基地、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 二、具体条款 (一)支持文化影视产业集群发展 1.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 对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的厂房、仓库、商场、写字楼等设施,建设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经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园区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 对服务企业超过10家,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年综合发展质效超过5000万元,影视企业超过3家的园区,园区公共服务空间每月每平方米可获得3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当年度新引进影视企业按其综合发展质效的1.5%给予园区同额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影视企业实体落地 对影视企业在思明区文化影视产业园区租赁实体经营办公场所的,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贴场地不得对外出租、转租、改变用途,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4.支持影视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器材租赁、服装、化妆、道具、外联制片等服务的影视服务平台,年度服务5个及以上在思明区拍摄的剧组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每月每平方米20元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5.支持拍摄基地建设 对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思明区域范围内的厂房等存量空间资源改建拍摄基地或后期制作基地的,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建设、改造费用不含税)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对影视基地运营企业可按实际发票租金金额(不含税)50%给予最高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租金补贴,单家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二)支持影视科技企业发展 6.鼓励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在思明区投资或设立影视云计算、大数据、虚拟数字影音棚、人工智能、影视版权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际投入总额(平台建设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对引进、应用影视前沿技术、设备,为境内外影视制片公司或后期制作公司提供影视后期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按其每个项目技术服务收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影视作品的创作 8.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影视作品创作 对参与重大影视作品的编剧、拍摄、剪辑、配音、宣发等工作的影视企业,重大影视作品播映后按其参与项目服务费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9.鼓励影视作品融入思明元素 在国内公映的国内票房不低于3000万元的电影或在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并有利于展示提升思明城区形象、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给予主要出品方或承制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鼓励剧组演职人员积极配合地方媒体,宣传思明区的人文环境、自然景观和文明倡导活动等不少于5处,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额外给予奖励20万元。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鼓励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 对企业出品或被影视机构购买的原创影视剧本,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企业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属于反映思明题材的影视剧本,则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1.鼓励影视企业开展音乐创作 对被影视作品采用的原创音乐作品,于在线音乐平台(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上线,单个作品在一个发行年内,点击量达到1000万次以上,按版权使用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作品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2.鼓励影视剧组在思明区拍摄 对经思明区影视主管部门备案的影视剧组,可根据其在区内发生的住宿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达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5万元;达5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贴8万元;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补贴10万元(以上金额皆不含税)。 (四)支持影视活动繁荣发展 13.鼓励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影视活动 支持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影视文化机构、名人在思明区举办影视文化活动,由区级行业主管及以上部门指导或主办、批准的影视会议、展览活动,按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布展费、宣传费、物料制作费的投入(不含税)的60%给予补贴,单项会议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项展览类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4.鼓励开展电影首映礼和路演活动 支持影视院线企业开展电影首映礼活动,对引进首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引入举办首映礼的影片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额外给予奖励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举办路演活动的院线企业,每场活动给予补贴1万元,单个企业申请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20万元。 15.支持影视企业参展 对影视企业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参加的省级影展、交易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2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参加国家级影展、交易会及境外影视展会,并在展会中体现“思明元素”的,给予展位费30%的补贴,每场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支持网络微短剧发展 16.支持网络微短剧基地建设 支持在思明区建设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基地,经市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税)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基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7.鼓励微短剧制作播映 对企业出品的网络微短剧,首次在电视台或腾讯、爱奇艺、抖音、快手等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年度收益金额超过100万的,按该部作品年度收益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作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申请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作品仅享受一次播出奖励。对在思明区拍摄并体现“思明元素”的,额外给予奖励5万元/部。 18.奖励精品网络微短剧项目 对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优秀作品目录的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精品项目并播出的优秀网络微短剧,给予每部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鼓励在思明区设立影视文化产业基金,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对优质影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给予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投贷联动扶持、实缴基金规模奖励。 三、有关说明 (一)涉及本意见扶持政策,如同时符合市、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企业可择优享受,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二)本意见中“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建设”与“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园区运营”条款不可重复享受。 (三)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企业利润、工资薪酬三项指标分别按90%、5%、5%比重加权合计。 (四)本意见奖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惩戒范围的单位。 (五)本意见由厦门市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2024年11月10日至本意见发布之日符合规定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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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钥匙”闪耀!思明,持续刷屏→
9月11日 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在厦门圆满闭幕! “金钥匙”璀璨绽放 携手“九八”启航新篇章! 思明区作为核心城区 以海纳百川、互利共赢的姿态 与全球“城市合伙人” 同心协力、共谋发展 携手把握时代机遇,共创辉煌未来 投资思明,链接世界 随着“金钥匙”的转动 思明区开启“持续刷屏”模式 央媒、省媒、本地媒体等 纷纷聚焦本次九八投洽会 一起来看看! 新华社报道 《思明馆:人工智能与 法务科技描绘产业发展新蓝图》 新华网客户端报道 《厦门思明签约总投资额超千亿》 人民网报道 《162个项目总投资额逾1020亿元 2025思明区投资合作大会在厦门举行》 《“九八”投洽会逐梦跑开跑 2025厦门啤酒消费季思明主场活动同步举行》 光明网报道 《福建厦门思明区:用好投洽会平台, 162个项目签约总投资超1020亿元》 《福建新闻联播》播出 2025思明区投资合作大会新闻 东南网刊发 《162个项目签约落地厦门思明 总投资超1020亿元》 报道 《2025厦门啤酒消费季思明主场 暨九八投洽会逐梦跑开跑》 《福建日报》刊发 《思明:潮涌千舟竞 扬帆势如虹》 《厦门日报》刊发 《思明新未来 成功汇全球》 《厦门晚报》刊发 《162个项目“牵手”思明 总投资超1020亿元》 《奔跑叙友谊 助力投洽会》 《海峡导报》刊发 《思明区签约162个项目》 《“啤酒+会展”新模式思明连接全球商机》 当然!还有 “思明快报”融媒体平台推出 【9.8】思明新未来 成功汇未来 系列报道 通过30篇图文报道及短视频 报道思明九八盛况 选择思明,选择成功 思明这片孕育无限商机的投资沃土 正敞开怀抱 诚邀志同道合的“城市合伙人” 共商发展大计、共创合作机遇 让我们乘着投洽会的东风 鼓满梦想之帆,共赢璀璨未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KwgwSUgYVDWFnBVUvD_Uw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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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思明,选择成功!共享未来发展机遇→
秋兰飘香,群贤毕至 9月8日下午 “思明新未来 成功汇全球” 2025思明区投资合作大会 ——投资机会对接会 隆重举行 作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具体实践,本次大会汇聚行业领袖、企业家及金融机构负责人等多方重要嘉宾,共绘思明发展蓝图,共谱合作新篇。 今年以来,思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对思明提出的“四个挑大梁”要求,全力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构建“1+N+10”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模式,由区招商办牵头、产业部门主谈、相关部门要素保障、街道全程服务,切实提高服务的精准度与含金量。 今年年初,思明区成立了 6支产业招商小分队 覆盖总部经济、工业与软件信息业、 商贸服务业、金融业、文旅创意业、 建筑业等重点领域 配齐专业招商力量,建强招商战队 着力实施“五个一”招商推进机制 全方位打造专业化招商体系 为项目快速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对接会上 思明区最强“招商推介天团”精彩登场 六大产业部门首次集体亮相 针对各领域产业 全面推介思明区投资环境 区发改局重点推介厦门国际商务核心区、滨北超级总部基地、思明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等优质投资机会,共同构建功能互补、产业联动、产城融合的新格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层次丰富、机遇多元的投资选择。 区科工局围绕辖区软件信息、人工智能及游戏产业进行推介,并就《思明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思明区促进游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区商务局详细介绍了商贸服务业产业概况,从区位优势、扶持政策与服务保障体系三个层面阐述产业发展优势,并围绕“龙头引领、共拓新局”介绍未来产业投资与企业发展方向,为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投资指引与发展信心。 区财政局升级“益企畅融”金融工具包,系统介绍投、补、贷、保等总规模超585亿元的政策工具体系,重点推介“融天厦”产业投融资平台,为企业生命周期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支持。 区文旅局重点介绍了辖区文旅产业投资机会清单,系统梳理出文旅项目空间资源、体育项目空间资源、文体场馆改造项目、旧城改造空间资源、重点片区提升项目、其他文旅产业项目等六大赛道的发展优势,并同步对相关文旅政策进行了介绍。 区住建局围绕产业现状、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与发展优势四大维度,系统推介了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精准解读区级建筑业产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服务保障措施,通过多角度解析与实例阐述,全面展现了思明区建筑行业的独特优势与广阔发展机遇。 优质的楼宇载体是推动产业集聚、赋能企业成长的重要平台。在本次对接会上,观音山广场、禾祥鑫天地等楼宇生态伙伴代表依次分享其优质载体资源与合作机遇,围绕企业服务、资源共享、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思明的发展离不开广阔的腹地支撑和友好的区域协作。武平县详细介绍优越武平生态资源、产业基础与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拓展区域协同发展新空间。闽宁县围绕对口协作机制下的发展新机遇与合作空间进行深入解读。 本次对接会不仅是一次 政策的集中宣介、资源的精准对接 更是一张思明区面向“城市合伙人” 发出的“邀请函” 在场嘉宾共同听取思明区 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与精准政策 见证多方合作伙伴 所蕴含的无限潜力与巨大机遇 七耀集团总裁 陈诗函:此次对接会让我们对思明的营商环境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观音山广场的资源条件十分优越,后续如有需求会优先将办公场地在此落地。 选择思明,选择成功! 思明区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提供更加贴心、更加有力、 更加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如既往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保驾护航 期待与更多“城市合伙人”携手同行 共同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CTCiL6ZSC36MkIyoLMCiQ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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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来→强起来!思明区2024年98签约落地项目最新进展!
一年的时间可以做什么?极致互动研发大楼已从蓝图实现封顶;“华为金种子零售商”易联讯达已在厦门开启10家华为门店,销售火爆;“银河脑医疗”厦门门诊落地,将可填补区域高端脑医疗资源空白……回顾2024年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思明区签约项目 已落地76个,累计营收达84.76亿元。 “金钥匙”闪耀!第二十五届投洽会将于9月8日在厦门启幕。让我们一同走进近两年在九八投洽会上签约落地的思明重点项目,听听他们扎根思明的发展故事,感受政企之间“双向奔赴”、携手并进的澎湃动能。 2024年九八投洽会区级重点签约项目 极致互动研发大楼项目 8月30日,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顺利浇筑,极致互动研发大楼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自2024年9月6日建设动工以来,从蓝图到大楼,仅用11个月实现封顶。 2024年6月14日,极致互动成功竞拍取得思明区2024P06地块,正式开启研发大楼的建设之路。2024年6月25日,极致互动研发大楼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天,就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成为全市首例非工业项目三证齐发的“交地即交证”项目。2024年9月6日,极致互动研发大楼项目正式开工,在2025年4月8日冲出正负零。封顶后,目前项目仍在高效有序开展建设,预计2026年第四季度正式投入使用。 施工图 项目效果图 “在极致互动大楼建设过程中,市区两级政府通力支持,相关部门、街道的服务贯穿项目全过程,不管是在前期立项与规划许可阶段,还是在建设施工阶段,都能做到‘并联审核、限时办结’,实现前端引导、中端提速、后端保障,高效、合规地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厦门极致互动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许晓芳说。 极致互动成立于2010年,公司专注于面向全球用户的网络游戏研发与运营,是一家集网络科技研发与产品运营为一体的数字创意企业。公司立足于自主创新与研发,成功打造出《命运圣契》《上古王冠》《道友请留步》等多款原创型高品质网络游戏。 自创立之初,公司就扎根于思明区,思明区的营商环境可以用“四心”来概括:办事省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服务暖心。去年,我们依然选择将研发大楼项目落地思明区,今后将以研发大楼为新起点,继续与思明区共同成长,为厦门市、思明区的数字经济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极致”力量。 ——厦门极致互动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总监许晓芳 2024年九八投洽会区级重点签约项目 易联讯达项目 在刚刚过去的七夕节,思明区罗宾森购物广场易联讯达华为授权体验店里人气十足,店里为顾客们提供簪花与汉服换装服务,设置“手机甜蜜拍照”任务,将品牌与传统文化融合,增加了互动性与体验感,在场景中激发顾客“种草”。 易联讯达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营华为消费者产品零售的公司。截至2024年,公司已发展为华为消费者业务北京地区&福建地区最核心的合作伙伴,是华为金种子零售商。2024年6月,易联讯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厦门市思明区,以厦门为中心辐射福建省其他地市。目前,易联讯达已在厦门开设10家华为门店,其中8家均分布在罗宾森购物广场、瑞景商业广场、宝龙一城、会展天虹等思明热门商圈。 易联讯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负责人陈青松介绍,思明区作为厦门的中心城区,它的商业活力、周边的配套设施以及高效的政务服务,都是企业所看中的因素,去年公司刚进驻福建地区的时候,易联讯达福建分公司在全国华为经销商中排名Top1000,不到半年的时间,去年12月,排名已升至全国Top368并保持至今。 在“国补”政策实施方面,区商务局、街道都非常及时地与我们沟通协调,积极对接核销要求。我们计划到年底,在思明区的核心商圈再新开4-5家华为门店,继续与思明携手并进,做大做强。 ——易联讯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负责人陈青松 2024年九八投洽会区级重点签约项目 银河脑医疗项目 今年十月,银河脑医疗厦门诊所即将正式营业,诊所依托银河脑科学独创的优点疗法,结合其自主研发的脑病治疗设备——脑环路起搏器,将为厦门区域实现个体精准治疗。 银河脑医疗是全球领先的个体脑功能剖分(pBFS)技术临床转化中心,自2021年成立至今,始终秉承着“科技守护每个大脑”的使命,汇聚世界级脑科学团队,致力于为孤独症、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症等难治性脑疾病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在去年的九八投洽会期间,思明区与银河脑科学签约“银河脑医疗”项目,地址位于思明区湖滨南路228号,从无到有实现“银河脑医疗”厦门门诊落地,计划以思明为起点,辐射东南地区的核心诊疗枢纽,填补区域高端脑医疗资源空白。 “自项目签约以来,银河脑医疗已服务本地及周边患者上百人,覆盖孤独症、脑性瘫痪、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十六类重点脑疾病”,银河脑医疗厦门诊所林总说,思明区拥有完善的三甲医院体系、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且对医疗企业还有专项补贴、资质办理绿色通道等扶持政策,区卫健委专人对接、服务主动,定期上门了解需求,让企业很放心、安心。 据悉,接下来,银河脑医疗厦门诊所还将联合街道举办为社区老人提供阿尔茨海默症早期评估服务,常态化开展健康科普讲座,开通“周边城市患者绿色通道”,提供免费初诊咨询与治疗方案评估,打造“东南地区精准脑医疗服务网络”。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精准助企发展壮大 锚定全省营商环境 “首善之区”这一目标 一直以来 思明区紧贴企业发展需求 政策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全力以赴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选择思明,选择成功 随着9.8“金钥匙”的再次转动 作为投洽会主会场所在地 思明区将继续以 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竞进之姿 以更精准、更贴心、更人性化的服务 诚邀广大“城市合伙人”选择思明 与思明一起共享新机遇 谱写发展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H8wBh6kDVEoG-G6JluByA
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