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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26 10:08

  一、背景依据

  我区现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2006年印发的《思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在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改革以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进行了较大调整,且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原总体预案已不能适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修订完善。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下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对我区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好三、四级响应的先期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后期处置等应对工作。

  三、编制过程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府〔2022〕391号)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区应急局牵头起草了《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经过前期谋划、征求意见、专题讨论,认真总结我区近年来应急工作好的做法、分析当前面临的应急形势,并经书面征求各防汛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于2023年4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

  四、范围期限

  文件印发即日起实施,至下一次修订稿正式印发起废止。

  五、主要内容及编制特色

  新修订的《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以及附件等9个部分,重点梳理了分级响应、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等内容。

  一是修改了预案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将原总体预案的名称中“突发公共事件”修改为“突发事件”。

  二是优化了分级响应机制。将区级层面的响应分为四级,明确了各级别响应的启动和终止机构,并提出“省、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在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与上级预案衔接。

  三是更新了组织体系与职责。此次预案针对区应急委、应急办组成人员名单进行了优化和更新,明确了工作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2006年印发的《关于成立思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区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作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办事协调机构,承担区应急委日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原则,明确“10+X”的现场指挥部编组模式(“10”是指各类灾害现场救援指挥部常态化设置的综合协调、技术专家、治安疏导、新闻宣传、后勤保障、抢险救援、卫生医疗、善后处置、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组,“X”是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实际情况增设的涉外(港澳台)联络和调查评估小组)和各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四是细化了应急处置相关内容。增加“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将处置措施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进行阐述。

  五是强化了保障措施。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分工,重新梳理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先生:0592-58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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