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厦门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厦府办〔2021〕65号)要求,到2025年力争四个区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主要指标要求。目前将6个区都纳为培育对象。为加快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科学合理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提升师资队伍专业水平,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进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依据
2017年4月,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017年12月,我区印发《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方案》(厦思委办〔2017〕65号),启动创建工作。2021年10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监测培育与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3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监测培育与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督办〔202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下发《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45号),要求制定推进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厦门市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教育局组织直属单位、科室认真研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职责和具体措施,研究起草了思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别由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发展基础、存在问题、工作举措和组织保障等六部分组成。从学校布局、设施设备、资源共享、素质教育、评价改革、师资队伍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一)目标要求
到2025年,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教育治理更加系统完备,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力争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要求。
(二)工作举措
一是完善学校软硬件设施。建立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体系,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加大学位供给力度,适当降低学校办学规模和班生额比例。
二是共享教育资源。加快优质中小学布局调整,发挥名校优质资源引领辐射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义教阶段学业质量监测,引导改进教学。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纳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推动师资学历再提升,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盘活全区教育事业编制存量。落实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科研训机构建设,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培养体系,优化教师发展“五级平台”,促进各层级教师优质发展。
四是落实五育并举。深化体教融合,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加强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养成健康用眼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强化各学科与美育有机融合。落实劳动教育和实践育人,改革创新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形式和方法。
五是创新评价改革。改进学校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学生评价,实施以五育并举为核心的多元化、科学化、素养化评价。探索学校自主评价与外部督导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督导评价”运行机制。
(三)工作要求
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各街道等部门为成员,加强联动,共同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督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教育工作的认可度。
五、关键词诠释
1.五项管理: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2.双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3.“五级平台”:青年教师共生体——青年教学能手——区学科带头人——名师发展工作室——名师工作室。
六、注意事项
本规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雅伦 联系电话:58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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