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
今年9月,我市爆发了较大规模的新冠肺炎疫情,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影响,特别是旅游、住宿、餐饮、客运、娱乐等服务行业,所受影响最为严重。我区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7号),评估了2020年市区各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实施效果,征求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思明区应对疫情加快复苏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之后修改了部分条款。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制定出台过程中,吸收采纳了受众面广、兑现方便、简单有效的扶持措施,以期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房租减免。对承租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权属的经营性房产以及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承租人(非国有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给予9月份租金全免、10月份租金减半的支持。
(二)减租补助。2021年9-12月,业主对承租人减免房租累计满1个月的,按该房产第3季度租金的5%给予补助。
(三)生产经营补助。对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企业,按2021年第3季度区级生产经营贡献的60%给予补助。
(四)贷款贴息。对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企业,其2021年8-12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金额、年化利率2%给予5个月贴息,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五)贷款担保支持。对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企业,其2021年8-12月新发生的融资需求,区担保公司免费给予提供1年期贷款担保。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
房租减免、贷款担保支持,可实时申报。
生产经营补助,实行免申报兑现方式,政策发布后即时兑现。
减租补助、贷款贴息,于2022年1月份组织企业申报。
(二)申报流程
房租减免。区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发送通知,要求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减免。
减租补助、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份向所属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兑现政策。
贷款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实时向区融资担保公司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给予提供免费担保。
五、关键词诠释
房租减免对象:须是承租经营性房产、且用于生产经营的承租人,才能享受房租减免。
减租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3季度租金,指第3季度应收、实收的租金。
生产经营补助、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支持对象:仅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客运业、电影放映业4个行业的企业。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房租减免政策。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2667183
减租补助对象、生产经营补助、贷款贴息政策。联系人:徐佩瑶 联系电话:2667177
贷款担保支持政策。联系人:龙思语 联系电话:589108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