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按以下流程办理:
监护人持填写好的《思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残疾证或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于工作时间到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四楼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申办,符合缓学条件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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