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并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6〕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2月14日,思明区政府依法组织市、区相关单位对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范围召开论证会。
经论证,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324512号)及附图载明的建设用地范围作为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的征收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
1.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位置示意图
2.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位置示意图

附件2
曾厝垵西里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