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并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4月25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相关单位对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拟征收范围召开论证会。
经论证,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025号)及附图载明的范围作为云顶中路与莲前西路交叉口地块西侧莲云路工程项目的征收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025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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