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4-008 成文时间 2024-03-01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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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六条,并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21〕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2月29日,思明区政府依法组织市、区相关单位对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拟征收范围召开论证会。

  经论证,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意见〔2024〕第003号)附图载明的建设用地范围作为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1.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意见〔2024〕第003号)

  2.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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