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2-063 成文时间 2022-04-02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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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我区编制了《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2022年度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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