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经申报、初审、复核、专家评审,形成了《思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思明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实名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反馈。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均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思明区文化馆
联系地址:思明区前埔东路28号6楼605室
联系人:柯鹭斌 联系电话:5900829
附件:
1.思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