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5-280 成文时间 2025-05-21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 10:07
字号: 打印: 分享:

区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省、市有关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思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办初中招生要求

  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划片”的原则,在厦门市教育局的指导与统一组织下,实施我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各校务必严格遵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5〕25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阶段招生工作,并严格落实小学毕业生就学去向,按时完成中小学学籍接续。

  二、公办初中转学要求

  初中阶段因户口迁入思明区申请转学的外地学生,严格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的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和中学转学工作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25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

  附件: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5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5〕25号)

  思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