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问题分类 > 人生事件 > 养老
哪些人属于居家养老低偿服务对象?
时间:2024-08-12 17:30
 居家养老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本区户籍年满60周岁“空巢”老年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空巢”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失独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或支出型贫困家庭的老年人;享受生活费补助且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定补的矽肺病救济对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 i厦门微信

  • 闽政通APP

  • 思明快报微信

  • 厦门思明微博

  •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