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繁体版
|
EN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区政府
区 长:
陈通汕
副区长:
占兆文
王华琪
曾繁振
戚乐健
张云鹏
何毅伟
王意达
连友仁
莫昌良
黄彦旎
工作报告
政府会议
区长信箱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政府公报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数据发布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会议图解
热点回应
办事服务
网上办事大厅
闽政通APP
i厦门
主题服务
互动交流
12345平台
政务热线大数据分析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智能互动
互动知识库
走进思明
城市日历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问题分类
>
人生事件
>
文体旅游
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4-08-12 11:22
面积300平以上的应提供《消防安全承诺书》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结果公告内容》;面积300平以下的应提供《消防安全承诺书》和《公众聚集场所第三方消防检测评估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发送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