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按外来员工身份缴费累计满一年的,可按市条例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缴费满1年不足3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60%发放;满3年不足5年的,按缴费总金额的75%发放;5年以上的,按缴费总金额的90%发放。
2、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按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缴费,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可按省条例规定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即累计缴费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