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先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网约车经营服务协议,网约车平台公司对车辆准入条件审核无误后,由网约车平台公司统一向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换/发申请表;(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45度角)2张,行驶证登记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三)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委托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车载卫星系统、应急报警装置、摄像及存储设备的发票、设备编码及安装证明材料;(六)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时,将车辆开至受理机关现场查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