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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时间:2024-08-12 15:51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及地区清单: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中国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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