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权限】因占用征收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还须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思明区市政园林局 时间:2024-08-15 16:00
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应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除外。 (二)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材料属于林业主管部门制发的,可只在《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中说明《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者批准文件的编号,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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