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有关要求,为有效预防水土流失,思明区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成果现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省、市审核。按照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界定
本公告所称禁止开垦陡坡地,是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耕地种植作物。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及面积
根据福建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思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57.89公顷,涉及滨海街道、开元街道、莲前街道、梧村街道、筼筜街道等5个街道。其中,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详见附件。
三、管控要求
禁止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执行时间及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数据可按规程向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思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2.思明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3.思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思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2
思明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3
思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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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名称 |
图斑数量 (单位:个)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单位:公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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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前街道 |
8 |
1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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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街道 |
11 |
1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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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村街道 |
6 |
5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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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街道 |
3 |
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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筼筜街道 |
4 |
2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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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35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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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