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24-076 成文时间 2024-05-30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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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思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厦思应急〔2024〕2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的调查报告。

  请你局将此调查报告转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排除隐患,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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