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思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厦思应急〔2024〕2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的调查报告。
请你局将此调查报告转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排除隐患,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XM01100-02-01-2024-076 | 成文时间 | 2024-05-30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思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厦思应急〔2024〕2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的调查报告。
请你局将此调查报告转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排除隐患,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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