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0-02-01-2019-044 成文时间 2019-10-10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事宜的通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事宜的通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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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厦门市思明区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本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现将《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整体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比例(以搬迁范围内的全部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被搬迁户数为基数,按协议户核定)已超过90%,符合《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同时思明区人民政府也确定本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于本通告发布之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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