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5-076 成文时间 2025-04-18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7、2025414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7、2025414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7、2025414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18 16:57
字号: 打印: 分享:

  市民政局:

  《完善社区照料中心功能,更好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良性发展》(第20254127号)、《建议优化养老照料中心扶持政策 助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第20254142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关键载体,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思明区高度重视本提案,着力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全区养老服务质量。

  二、措施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方面。租金补贴方面,承租运营“公建民营”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养老服务机构,每连续承租运营5年的,由所在地政府无偿提供场所3年;“民办公助”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厦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3〕11号)规定:“支持各区政府参照制定‘民办公助’等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措施”的文件精神,我区在2023年出台《厦门市思明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厦思政规〔2023〕2号)中规定:“签订运营合同五年及以上的街道级民办公助照料中心,由所在街道按其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的80%给予前三年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街道级民办公助照料中心已享受过租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此外,照料中心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床位补贴等方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两类照料中心均可同等享受。

  (二)明确定位,赋予法人资格方面。目前我区照料中心根据《福建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闽民规(2022)1号)进行备案,并据此办法申请优惠政策。针对赋予照料中心养老机构法人资格的建议,我区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努力推动照料中心法人资格和医保定点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升照料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机制,优化招投标工作方面。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67号)《厦门市思明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厦思政规〔2023〕2号),我区街道级照料中心以街道为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招标,针对将照料中心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一并打包招投标的建议,我区积极鼓励引导辖内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一体化运营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服务、社区为老服务等养老项目,通过整合资源,统一管理运营,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梧村街道、中华街道、鹭江街道将照料中心运营与社区为老服务项目捆绑招投标,统一运营主体,为辖内老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优化激励,扩大人才补贴范围方面。根据《厦门市养老服务人才奖励补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给予学历继续教育补助、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助;对就职于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入职奖励、职业技能等级提升和稳岗奖励。照料中心可申请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获批后可同等享受该办法中的各项养老服务人才奖励补助。

  (五)落实星级照料中心“照料”服务能力和已有规定的优惠政策方面。我区三星级以上照料中心均按要求设置一定的床位数,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日间照料等服务,其中三星级照料中心主要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其床位除了日间照料功能,还充分利用为老人日常休息,保健理疗等。四星级、五星级照料中心除了日间照料还开展可过夜的短期照料服务。在落实已有优惠政策方面,我区积极贯彻落实现行各项养老服务政策,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照料中心的水、电、气等费用方面,我区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各照料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惠的方案,切实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关注养老服务领域的新问题、新需求,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同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升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系人:寇伟平

  联系电话:0592-5939558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