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规范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建议》(第019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小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后一米”,小区治理成效直接影响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尤其是对老旧小区的管理,直接体现了地区社会治理水平。经摸排,思明区共有住宅小区1162个,其中603个小区已成立业委会。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规范业主大会召开”的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区政府牵头区住建局和其他相关单位组建专班,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系统梳理物业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学习湖里区“1+4+N”、集美区“1+3”小区治理先进经验,组织多次专项调研、商讨、指导,同时《思明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和《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我区小区管理政策体系,并完善相关系列配套制度文件。为推动“一办法一细则”落实落细,区住建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系统梳理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业委会运行、换届等工作要点,形成《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实务手册》《思明区物业管理工作实务手册》,并纳入社区标准化建设“1+6”制度体系,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自治主体规范运作。二是深化执法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涉业主大会、业委会行政执法相关问题,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进一步强化调研指导,通过制发依法治区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力促有关部门、街道依法开展业主大会、业委会相关执法工作。
(二)关于“规范业委会选举和运作”的建议
一是深化近邻党建。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近邻”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理念,着力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构建多方共建共治的格局。通过强化小区党支部有效覆盖,细化“近邻”模式服务内容,引导群众参与自治共管,促进小区群众围绕小区共同利益进行合作,将党委政府引导转化为群众的行为自觉,鼓励居民开展多元化自治互助,进一步营造“熟人社会”。二是建立履职事项清单。我区各街道指导各社区在辖内选定至少1个住宅小区,试点梳理建立小区(网格)党支部、业委会(自治小组)、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履职事项清单,并逐步将试点清单向辖内其他住宅小区推广运行,鼓励各住宅小区结合实际调整优化履职事项清单,切实理清小区各类自治主体职责分工,推动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推行业委会印章和业主大会印章“双章”使用制度、业委会基本账户和物业公维金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嘉莲街道指导小区业委会在筹备过程中把代理记账事项写进小区管理规约等章程,目前,21个小区通过银行开展代理记账,10个小区落实“双章”制度。如松柏社区英皇湖畔小区在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到期,第二届尚未换届成立期间,创新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在保障小区日常维修资金基础上,经业主同意,业委会将任期内结余的小区公共收益60万存入主管部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即可继续规范使用和管理小区的共有资金,不仅确保小区共有资金的安全和规范管理,也凸显了业委会务实奉献、干净做事的作风,该做法获得省住建厅的肯定,并被“新福建”媒体报道。四是推进全覆盖履职培训。区住建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制定《2024年度基层治理履职能力培训计划》,通过“区级示范培训+街道兜底覆盖”,分层分类对小区(网格)党组织书记、业委会主任、物业项目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理论指导、案例教学、经验分享等形式,帮助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共开展区级示范培训4次,街道兜底培训27次。五是智慧创新赋能。结合“智慧思明”建设,区建设局牵头推动“区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建设,与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家住厦门”、“智慧思明·一网统管”以及思明城建谋划的“城市大管家”等系统互联互通,共同组成区智慧小区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字化、平台化、可视化管理,提升效率,通过科技赋能手段,将业委会等自治机构纳入平台管理,建设线上沟通和跟踪平台,引入“电子投票”等技术手段,方便小区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提升住宅小区治理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推动落实“一办法一细则”,加强各部门、各街道的协同联动,用好政策工具,积极推行居民公约、小额“以奖代补”、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社区代履行业委会职责、物业服务应急托管等创新措施,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落实我区近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发挥政策对提升小区治理效能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居民群众主体作用,持续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进我区基层治理现代化。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 系 人:王柳青
联系电话:0592-2039853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