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5-023 成文时间 2025-03-06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0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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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大力推行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公共设施的建议(议案转建议)》(第030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思明区为城市建成区,辖内共有10个“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嘉莲街道的莲花北社区和莲坂社区,莲前街道的塔埔社区、前埔社区、岭兜社区、西林社区、洪文社区及何厝社区,滨海街道的曾厝垵社区和黄厝社区。辖区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情况为:已批建成项目14个,已批在建项目2个,已批未建项目2个,规划项目4个。2024年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62亿元。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统筹规划

  成立思明区集体发展用地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发展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招商、经营管理等工作,各街道、区有关职能部门等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日常监管,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和运营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

  根据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17号)要求,“发展用地可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发展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导向的项目,但不得用于开发商品住房和SOHO性质的商办类房产以及不符合生态环保和安全要求的项目”。资源规划部门可根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申请制定可开发利用的土地用途清单,并在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推动政策支持预留发展用地用于建设养老、托育、医疗卫生、体育健身、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社会性基础公共设施。

  当前辖区推动的集体发展项目均为酒店、商场及公寓楼等综合项目。其中前埔社区前景城二期项目正在有序建设酒店及配套项目,计划2025年完工并交付使用,建成后将由前埔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运营。

  (三)促进收益增长

  一是探索实施“大物业”管理机制。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下的“大物业”管理模式,以公司化运作开展物业服务,对辖区商事活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推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推动村企合作运营模式。引导社区与国企探索“村企合作”机制,共同参与片区项目开发,采用“保底收益+分红”的机制共同开发集体土地,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探索盘活集体土地。支持各社区在集体用地上可持续发展项目,及时推进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积极争取预留发展用地配套补助政策,如塔埔社区发展用地(紫云尚城)项目、前埔社区发展用地“前景城二期”项目,争取早日投入营收增加村民收入。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与服务,助推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运营,创新发展思路,深入挖掘集体收益新增长点,拓宽集体收入增收渠道,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加强统筹协作,积极为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创造条件,有效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此外,结合城区整治提升项目,完善村集体片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 系 人:廖思奇

  联系电话:0592-2667850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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