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1-02-03-2020-004 成文时间 2020-02-09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企业复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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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具体工作,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思明区企业复工服务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科信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区重点办、各街道一名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二、强化用工保障。加强线上招聘员工的力度,助力企业招聘复工;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文)中给予企业招工补贴、缓缴社会保险、加大稳岗扶持、企业春节用工奖补、企业招工补贴等措施;成立蓝盾党员志愿者队伍,及时协调化解企业劳资纠纷。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

  三、强化健康员工出入协调工作。统筹协调符合健康管理要求的企业员工按要求出入居住场所事宜,引导所居住的小区、城中村允许符合健康管理规定的企业员工居住。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建设局,各街道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倡议房东、业主为企业减免租金。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五、强化保供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有需求的企业出具保供运输证明,保障供应链物流的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政园林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有关单位:区委宣传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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