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3〕10号)有关要求,经思明区政府、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双牵头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电力专班),具体明确如下:
组 长:陈通汕 思明区政府区长
林国新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何毅伟 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林建祝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首席职员
成 员:李敢良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沈瑞全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张书晖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文果 市交通局一级调研员
吕联传 思明区发改局局长
张丽珍 思明区科信局局长
仲伟斌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傅春芳 思明区审批管理局局长
曾梅芳 思明区建设局局长
江 帅 思明区商务局局长
陈雯雅 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鹏 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雪梅 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智锋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强 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志宏 思明区筼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琦 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小聪 思明区嘉莲街道办事处主任
翁清炎 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舒杨 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电力专班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获得电力”指标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获得电力”指标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获得电力”指标建设重大事项。
电力专班办公室设在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由厦门供电公司营销部、思明区科信局共同牵头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刘应、思明区科信局局长张丽珍担任,电力专班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处室业务负责人作为联系人。办公室承担电力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获得电力”指标相关政策措施;做好“获得电力”指标相关评估工作;推动“获得电力”指标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协调推动“获得电力”指标改革创新举措在思明区先行先试,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市复制推广;协调推进“获得电力”指标建设宣传工作;承办电力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力专班成员单位如因机构调整相关职能划转,由新承接职能部门替换原职能部门。电力专班成员及联系人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