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2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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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8月底前涉及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完成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实意见,9月15日前编制完成区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9月底前编制完成区政府及街道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力有序开展工作,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本区实际,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政府、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推动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三)完善改进标准。针对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各试点领域的标准和规范,2022年上半年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规范。

  三、主要任务

  (一)立足基层需求,落实标准指引

  涉及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于2020年8月底前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同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9月15日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政府和各街道于9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二)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1.加强政府信息“全周期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2.推进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3.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4.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有效提高解读质量。

  5.完善基层社区政务公开机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精准扶贫、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6.推动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1.推进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和各街道,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思明区政府网站和“思明快报”等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加强政府与网友的沟通与联系,实现政务更公开、信息更透明。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全面提升思明区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平台。

  3.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4.加强线下阵地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加强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鼓励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与其它承担试点任务的兄弟单位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任何单位都不得找借口,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区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思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附件

思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快目录编制工作

出台区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

 

区级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

8月底前

编制完成区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级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915日前

编制完成区政府及街道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政府办、各街道

2020

9月底前

2

建立专题专栏

根据编制完成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打造思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区政务信息中心

各街道、区级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2020

915日前

3

规范线下场所,建设公开专区

充分利用我区线下服务事项集中的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完善。

 

区审批管理局,区档案馆、图书馆

2020

12月底前

4

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区政府办

各街道、各部门

2021

12月底前

5

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居务公开

健全完善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区政府办

各街道、各部门

2021

12月底前

6

全面落实制度,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区政府办

各街道、各部门

2021

12月底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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