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09:33: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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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思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制作政府信息302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3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07条。

  (一)主动公开

  1.建成完善“思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持续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认定工作,统一规范入库排版,全年整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

  2.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实用性。全年发布解读信息110份,其中文字解读37份、图解18份、H5解读4份、动漫解读3份、音频解读1份、会议图解32期、会议视频解读15期。积极通过“厦门思明”“思明快报”“领导访谈”等渠道加大政策解读推送范围。

  3.不断提高决策公开透明度和参与度。一是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二是搭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生命周期专题,以进度条形式全流程展示决策事项各个环节的信息,并融合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和相关的办事服务功能,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发布、运用”的集中展示。

  4.高质量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梳理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情况,补充完善全区11个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二是整合政策、服务、知识、互动等资源,实现教育、就业、养老、卫健4个领域信息资源融合。三是新增旅游、统计、扩大有效投资等7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精准分类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件流程,全过程材料实时存档,确保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可靠”,并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通报范围。2023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6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基本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一是重新梳理24个区级领域《标准目录》,建立动态优化更新机制。二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编制《思明区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暂行)》,指导推动98个社区编制完成《标准目录》并公开。三是推进部门、街道日常公开信息与《标准目录》的内容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提升信息分类精准度。

  2.规范统一政策文件类别标准,助力“政策文件库”横纵拓展、多维分类,累计发布政策信息878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改造提升线下公开专区。围绕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功能统一全区13个线下公开专区服务标准。结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智能办”专区,提供信息公开申请材料智审、人工辅导等服务。

  2.整合优化线上公开服务。一是细化“互动知识库”各功能板块,优化“搜索即服务”功能,确保相关信息可视化、场景化、聚合化。二是在“思明快报”微信公众号增设互动交流入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度。全年共发布民意征集32件、网上调查23件。

  3.创新活动公开形式。打造“智慧近邻活动日历”“近邻服务地图”等数据应用服务场景,集中公开200余场社区活动,提供300余个近邻服务地图点位查询。2023年数字中国创新大赛数字党建赛道决赛中“智慧近邻”应用平台荣获优胜奖。

  4.持续巩固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按期出刊《政府公报》12期,并向省图书馆赠阅。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在线访谈”28期。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送公开信息1464件,区政府微博共向105177位粉丝推送信息731条。

  5.推进“公开”促“服务场景化”。一是优化惠企政策服务专区,建立惠企政策库,创新匹配推荐模式和公开场景应用,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政策福利快速兑现。二是打造“一站式”服务场景的智慧政务指南,梳理汇总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一件事”办事服务,细分9个主题,模拟21个场景,助力群众轻松办事。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定期开展自查、通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二是开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培训1场,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3场,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0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10.30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1

  7

  0

  2

  7

 3

 2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5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3

  5

  0

  0

  6

 2

 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1

  0

  0

  0

 0

 28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1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4

  5

  0

  0

  1

 0

 1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7

  1

  0

  1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1

  0

 0

 9

(七)总计

 235

  12

  0

  2

  7

 3

 2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0

 2

 7

 4

 0

 0

 0

 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居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互联互通程度尚待提高,信息查阅便捷度还存在优化空间。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制机制,推进居务公开落细落实。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融合,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互联互通。三是打造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专题,深入推进教育、卫健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共发送3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790元,实际收取金额400元。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