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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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思明区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制作政府信息4516条(主动公开信息3554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39条、不予公开信息823条)。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印发《思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2017年59项工作目标要求。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区政府各街道、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明确本区重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公文备案、报送材料保密审查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明确区信息公开情况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送。四是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员业务培训,把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新进公务员培训必修科目,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共培训552人次,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信息公开规范性。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全面落实《条例》、《规定》,深化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1.强化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梳理并公开“证明事项清单”,2017年共清理34项证明材料,在全区审批服务工作中推行“清单之外无证明”原则,各部门在办事过程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二是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的智能化工程;电子政务平台已延伸至10个街道及90个社区,实现全区“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三是梳理并公布第一、二、三批“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区级和街道的“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总数均达80%以上。四是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对取消、下放的事项明确责任单位、监管职责和具体举措等,运用“双随机”、“互联网+”和日常检查等监管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取消、下放事项监管不漏项、不缺位、不脱节。2017全年我区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1578项、公共服务事项119项、其他职责事项465项。
2.进一步强化经济科技政策公开透明
一是完成各部门“十三五”规划编制并主动公开,通过领导访谈在线直播节目,向公众介绍“十三五”期间思明区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解读“十三五”规划纲要。二是主动公开2017年我区出台的科技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帮助企业和群众解读政策,推动我区科技事业发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厦思科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等新兴媒介,及时公布各项惠企政策和相关解读。
3.强化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纳入建设项目审批系统。2017年思明区建设局16项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及表格均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区政府网站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可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报。
4.强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思明国地税共建微信公众平台,于每周一、三、五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推送各种税收资讯,宣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最新涉税咨询,2017年共发布信息150余条。二是公开企业优惠扶持政策,2017年主动公开思明区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思明区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发展意见及开展总部企业、四中心认定、复核相关工作等通知。
5.强化民生救助信息公开
目前全区低保1649户、2338人,低收入家庭488户、1288人,特困人员287名。低保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圆梦助学、残疾人两项补贴、安康计划等发放救助款近5000万元,惠及超过10万人次。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在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有关社会救助情况,在民政部、省、市民政局网站、《中国社会报》及区民政局网站等平台上发布有关社会救助政务信息6条,切实增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6.强化就业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网上公开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情况,2017年,区人社局共发布2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厦漳泉公共招聘网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根据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需求,主动在(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思明区就业管理中心FTP平台、办事大厅大屏幕以及街道社区自助查询机等多种渠道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2017年区就业中心累计为3300余家次企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近2万条。
7.强化教育、卫计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招生工作,及时发布《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实施细则》、《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的解读》、《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相关招生文件。同时,对机关作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等教育热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信息公开。二是卫计工作政务服务融合发展。行政许可审批办结当天在“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网”及“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示;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7个工作日内录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及“省行政执法平台”,并上报“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平台”及“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平台”。及时(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信息在思明区公共信用管理工作平台进行公示。推进“互联网+政务”。宣传引导申请人通过省网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提高行政审批的省网办件量。在门户网站开设相关栏目,分别提供卫生和计生事务办事服务指南,在“审批大厅”、“公共服务平台”、“政民互动”为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便民服务。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是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推行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开区级年度财政总预算、决算,年度各部门预算、决算,年度各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要求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预算单位作为信息公开主体在收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将所有区级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开财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财政局中介服务事项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遗失补办、换发,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终止,迁移代理记账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等。我局主动公开以上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联系方式及地点等。2017年主动公开代理记账许可批复27件。
(三)注重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
1.强化政府建设信息公开
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2017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42条。二是将街道办事处纳入“领导访谈”对象,2017年以来解读了思明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政策,2017年成功举办10期,共有8位部门主官参加。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率先全省实现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视频直播,2017年回应重大舆情2件,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80余件。二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形成“4321”应急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党政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3.进一步发挥媒体作用
我区与厦门网签订“思明频道”“民生热议”专栏等合作协议,与台海宽频等新媒体签订“直通思明”频道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行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2017年,微博、微信共向102533位粉丝推送信息3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4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各区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9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42条,占6.8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5条,占6.05%;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占0.82%;行政许可类信息828条,占23.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5条,占1.2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82条,占5.1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0条,占1.1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80条,占36.0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0条,占3.66%。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公众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机关、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120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公开。全年编发区政府公报12期,公开区政府及区政府办主动公开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政府信息,并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居委会等免费提供公众查阅,全年累计发放3100余份。
3.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2017年主动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媒体以及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信息485条。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区8个部门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总数419条,电子版总数419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图书馆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触摸屏或电脑,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
5.其它渠道。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及各部门、街道公开栏,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箱”,受理公众网上咨询2320人次;通过“美丽思明”“思明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提供信息325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区各政府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上申请34件、信函申请10件,均按规定答复申请人,答复总数为55条。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方面信息。
在55条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9条、“同意公开”13条、“部分公开”1条、其他答复29条、否决公开答复数3条。“否决公开答复”原因均为属于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等原因而否决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举报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和服务便捷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一些部门还不适应信息公开从单向发布向互动回应的发展趋势,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的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存在主动公开随意性大、信息发布滞后等情况。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开实效。
一是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对公众关心的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公共服务类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编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众关心的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强化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公众的公开需求。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督查力度。不定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对照《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定期检查考核,保证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554 |
2254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54 |
2241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54 |
165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55 |
27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1 |
124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4 |
108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0 |
3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5 |
27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3 |
9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33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28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8 |
121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4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 |
重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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