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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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府办〔2012〕169号)要求,思明区着力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12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7499条(主动公开信息6051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266条、不予公开信息182条)。
(一)加强领导,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建立机构。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职责。区政府办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的部门,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文秘科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区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区各部门、街道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受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健全网络。区政府22个部门和10个街道分别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全区形成了由34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组成的具体抓工作落实的责任体系,由34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组成的具体承办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
(二)加强协调配合和规范完善,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一是加大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督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信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建设项目信息、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发展进展情况等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是加快推进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策解读,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有关重要事项;通过政府网站领导在线访谈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2012年度开展在线领导访谈12场次,涉及教育、卫生、居家养老等方面内容;实时更新防灾减灾、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优抚安置等民生政策执行情况和统计信息;主动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
三是稳步推进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等栏目主动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2011年区级财政收支决算报告、2012年预算草案、经济工作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10条;通过“社区服务”、“捐款救助”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救灾捐赠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医疗补助资金、优抚经费等资金使用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制定并公开了《思明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厦思政〔2012〕70号),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2012年发布招标公示340条、中标公示256条。
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子目录,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并每月公布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业主及建设单位、总套数、总面积、总投资、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等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
五是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在门户网站上开辟“行政职权目录”,公开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
(三)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工作,不断提升办刊质量,并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居委会等免费提供公众查阅,累计发放3000余份;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信箱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解答百姓咨询,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图书馆等均设立了信息公开查阅点,配置触摸屏或电脑,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厦门思明”微博发布区政府活动信息,进行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事项。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总结经验,办好每份申请;各部门、街道配齐队伍,均有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要求,定期通报各部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之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1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0条,各区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8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3条。《条例》实施以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89条,其中,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7条,各区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6条,各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43条,占4.0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0条,占3.47%;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0.15%;行政许可类信息143条,占2.3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条,占0.4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36条,占2.2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条,占0.3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45条,占5.7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7条,占1.6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公众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区直机关、各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属各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据统计,201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5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突破180万人次。
2.政府公报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区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政府信息。区政府公报每月一期,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居委会等免费提供公众查阅,2012年累计发放3000余份。
3.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区新闻办2012年召开了3场新闻发布会,主动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福建电视台、福建广播电台、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等各大媒体发布如“三警合一”、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郑成功文化节等政府工作相关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情况
区图书馆、档案馆共接受区31个部门送交政府信息纸质版总数307条,电子版总数1458条,为群众提供方便的查阅场所和查阅方式。
5.其它渠道
通过设立在区政府大楼门口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以及各部门、街道公开栏公开各方面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箱”,2012年共接受公众网上咨询355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就学、户口办理、婚姻登记、医保社保缴交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区各政府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6件,均答复申请人。申请内容涉及征地拆迁、违法建设、教育工作等方面信息。
在13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11件,“部分公开”的为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等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领导把关不严,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人;三是各部门各街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基本都身兼多职,由于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等原因,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单位的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手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查阅点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群众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访问区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频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051 |
1381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955 |
1371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307 |
807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3 |
3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7 |
25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6 |
1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 |
3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1 |
1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4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8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6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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