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筼筜街道办事处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5 15:37:00 字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筼筜街道综合办联系(地址:思明区莲滨里28-33号,邮编:361012,电话:0592-537732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紧跟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标准与新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构建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行使、推动依法行政深度融合,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街道通过思明区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更新街道基本情况、街道领导分工情况等信息4条,更新财政资金信息4条、行政事务信息6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24条、采购信息11条、招聘公示信息3条。此外,筼筜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本年度共推送微信5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街道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已按时办结49件(含上年结转1件),结转至下年办结2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全年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申请件办理工作保持高质量,未发生被纠错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落实信息保密要求,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工作和审核校对工作的同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回头看,将发前审核、发后读网落实到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主要以“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为第一平台,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宣传海报等媒介等面向社会公开,如每月按时完成街道政府信息及辖内15个社区居务公开上传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

  街道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细化岗位责任,缩短问题响应时间。规范系统硬件管理,降低网络和信息系统风险;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2025年街道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6

0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存在一定“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思想;公开内容多以常规工作动态为主,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全面、细致地公开政府信息。紧跟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努力提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函税(2021)4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2025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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