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10-06-01-2025-001 成文时间 2025-01-30
发布机构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25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5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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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3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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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港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劳动保障、政策扶持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

43

4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厦港街道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工作大局,持续深化“强腰”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实现街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综合考量街道的资源条件,确立招商引资的核心产业领域,积极走访意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推动企业来厦投资;围绕企业指标收入、增资技改、业务拓展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走访和调研,帮助解决经营难题,实现服务企业“零时差”;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入规资料整理申报,提高申报时效和审批通过率,努力推进“小升规”步伐,助力达到标准的企业早日升规,尽快形成增量,实现应统尽统,为街道经济长远发展培育新动能。跟进星创智造等新增纳统企业,力促企业多做产值贡献;持续深化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扶持措施,赋能企业加速向高端价值链攀升,实现转型升级。

(二)强化党建引领

持续抓好社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厦港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实现社区干部管理惩劣奖优;常态化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训练营和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形成“梯队式”干部培养机制,提高社区干部综合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深化“穿针引线”“新时代三帮”等群众工作法,让社区从行政性工作聚焦服务,打通党群关系的“最后一米”。持续强化物业党建联建,提升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推动小区党支部和业委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覆盖物业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高效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升级“共享物业模式”,引导改造后的无物业老旧小区以“费用包干”形式购买物业服务。持续深化“15分钟近邻服务圈”,用好厦港街道社区食堂、厦港街道新邻驿站与工会驿站、厦港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社区网格党群服务站等党群阵地,满足辖区不同群体需求。

(三)筑牢安全底线

持续深入开展各类涉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用好街道综治中心,推动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低收入群体消防安全改造、拆窗破网专项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等专项攻坚行动;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落实老旧小区改造机制,加速已进场的67个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保障工程质量;重点推进危房分类处置,推动思明南路347号、思明南路300-1号、厦港新村1-3号等危房解危;加强日常房屋巡查,持续开展275栋经营性自建房每月巡检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收入预算为9194.6260万元,2024年预算数增加708.8265万元,增长8.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194.62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94.62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支出预算为9194.626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08.8265万元,增长8.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430.30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0.3800万元,公用支出1209.9260万元;

  2.项目支出3764.3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港街道办事处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94.626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08.8265万元,增长8.35%。主要是由于三保经费增长。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履职活动、人大代表报刊费用及智慧人大平台维护费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0.5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宣传、调研活动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4000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和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889.7300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及工会福利费支出、办事处办公经费后勤保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86.41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积金、住房补贴、货币化补贴、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独生子女及探亲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办事处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场所维修维护费、订阅报刊杂志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等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1.6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审核、绩效管理、一体化平台服务费等财务业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妇联、共青团、新阶联、侨联、统战及侨台民宗宣传等工作及活动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1.730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等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6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一般综合定额、工会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98.00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含关工委、纪委经费)、宣传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40.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员、重要节点及日常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2450.3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人员经费、工会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居委会办公经费、招聘、培训、规范化建设等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宣传、新兵手术费用减免、应急疏散防空演练、国防教育、装备物资以及发放集训补贴等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公经费(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信访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慰问及街道多元化纠纷中心工作经费等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577.9120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派出所补助经费、综合整治经费、禁毒工作经费等支出。

  1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7.6500万元。主要用于厦港街道幼儿园退休经费、厦港幼儿园生均费及终身教育日活动经费等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0.000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平台服务费、专线服务费、街道社区电脑网络日常维护费用等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周、更换科普画廊内容等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沙坡尾工作坊及渔船管理经费、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等费用、非遗等文化工作及活动费用等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比赛活动经费及部分体育场地维修经费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6.000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人员就业奖励、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退管事务、本市失业人员及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劳动保障事务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64.5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费、老年活动经费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7.68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含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退休金、公用定额等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5.3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4.6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等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35.0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退养金及房贴支出、死亡抚恤金、节日及生病慰问、活动费等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3.000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抚恤金、病退军人及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38.0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无军籍干部职工退休金等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工作及活动经费等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9.0000万元。主要用于户多残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经费、重度残疾人居家服务费、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残援中心修缮经费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等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55.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款及圆梦助学等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户特困补助金等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08.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等对象过节费,发放孤寡老人入住养老院补助、民政对象补助、其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春节慰问等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慰问、双拥活动等双拥经费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62.96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退休金及公用定额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2.00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消杀工作、红十字工作经费及健康小屋维护等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979.000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政策性奖励,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小组长补贴、计生特殊家庭家政及慰问经费、“四术”经费等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7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公务员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等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8.8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事业人员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等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88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5.3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9.6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实践站服务费及日常工作经费,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防汛抗台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执法中队租金、水电及物业费、小区物业管理零星用工、市容整治等日常应急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95.92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房产盘活税费、房产管理费用房产出租评估费及租赁纠纷诉讼费等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8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日常办公和执法设备等经费垃圾分类督导员专职人员费用、垃圾屋及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劳保用品、环保工作等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8.6000万元。主要用于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经费等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1.2600万元。主要用于护林员日常及加强时期森林防火服务费等支出。

  5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商圈提升整治等支出。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43.00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维保、演练、灭火器灌装等,楼道灯及老城区消防改造维修费,燃气安全排查服务,企业安全排查服务,食品安全等支出。

  5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63.0000万元。主要用于交警工作经费、旧改公司征拆及招商协税经费,突发性、应急性项目等综合发展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65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25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12.4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民政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抚恤支出、双拥经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特困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高龄老人补贴、老年活动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他城镇社区救济支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困难群众基础生活保障办法》(厦府办民规202010号)、《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

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厦民规〔2023〕2号)、《厦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厦未保办20234号)、《厦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厦民规〔2022〕6号)等文件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关爱老年人群体,完成对高龄老人的基本保障性补助发放,提高为老服务水平;(2)购买专业社工服务,为辖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针对性的社工服务;(3)每月及时足额通过社会化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发放给每位重点优抚对象;(4)用于八一慰问共建部队、社区座谈会、开展双拥宣传等;(5)切实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切实改善其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852.5000万元。其中:

(1)抚恤支出项目53.0000万元

(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2.0000 万元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项目210.0000万元

(4)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项目55.0000万元

(5)特困人员救助项目150.0000万元

(6)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项目86.0000万元

(7)其他城镇社区救济支出项目22.0000万元

(8)双拥经费项目2.0000万元

(9)高龄老人补贴项目130.0000万元

(10)老年活动经费项目4.5000万元

(1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30.0000万元

(12)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8.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计生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计生协会经费、计生政策性奖励、其他计生业务费用。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厦卫人口家庭2022411号)、《关于提高计生特殊家庭慰问金标准等事宜的纪要》(厦思政专题会议纪要〔2023〕160号)、《厦门市思明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厦思计生协〔2014〕6号)等文件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计生协会经费:用于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小组长补贴、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爱心餐桌及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2)计生政策性奖励:根据政策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进行扶助及奖励;(3)双查、四术、妇检经费:“四术”及双查、妇科病普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79.0000万元,其中:

(1)计生协会经费项目18.0000万元;

(2)计生政策性奖励项目960.0000万元;

(3)其他计生业务费用项目1.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城市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含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垃圾分类、街道综合执法队经费、商圈建设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思政办〔2022〕29号)《厦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屋安全结构定期网格化巡检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房治办〔2024〕1号《2023年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实施“四个一批”持续提升旅游品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思旅产办〔2024〕4号文件等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私危房的排查、治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背街小巷内部的树木修剪、背街小巷巷道破损修缮、保险监测等;(2)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开展日常环境整治,文明交通,文明校园周边等相关文明工作,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共同助力厦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3)垃圾分类: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4)街道综合执法队经费:用于街道综合执法队日常办公和执法设备等,对辖区城市环境进行综合管理;(5)商圈建设经费:引导做好旅游消费和旅游分流,提升商圈整体服务水平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28.6000万元,其中:

(1)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项目34.6000万元;

(2)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10.0000万元;

(3)垃圾分类项目475.0000万元;

(4)街道综合执法队经费项目5.0000万元;

(5)商圈建设经费项目4.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厦港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0.524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8.1800万元,增长7.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港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港街道办事处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4.32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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