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07 09:53:00 来源: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厦门市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6号三楼

  电话:0592-2575940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厦港街道办事处在思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严格制度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街道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把关。及时对《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及时进行完善、更新,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丰富性和准确性。专人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确保实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拓展公开渠道。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充分利用与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等主流报刊的合作,围绕街道中心任务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户外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文件政策等内容。  

  三是增强舆情防控意识,稳步加强监督管理。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舆情防控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每天登录厦门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厦门市政府电子邮件系统,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系统信息,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8年5月至今,街道在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570条信息,2019年新增6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公共安全、财政资金(含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及办事指南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思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厦港好邻居微信公众号、《厦港晨报》、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等平台主动为辖区居民生活传递政务资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19年度街道共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的数量4件,历年累计数量为6件。

  2.“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街道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街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19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8

3423926.6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街道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街道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延伸,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此,街道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加强部门间日常工作交流,定期对照责任清单做好事前提醒和事后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形成常态化公开机制。

  二是充分借助《厦门晚报》《海西晨报》等媒体有利的传播辐射作用,同时利用好厦港好邻居公众号、《厦港晨报》社区报、辖内宣传栏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资源,发送短信等多元渠道,加强对街道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政策类文件等的宣传,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民生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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