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港政〔20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街道参照相关指标编制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思明区政府网站www.siming.gov.cn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思明南路396号(原理工学院内);邮编:361005;
电话:2196696;传真:2196835;
电子邮箱:xgjd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厦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明区政府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要求,我街道主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街道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和人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制定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由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街道发文审批单,严格街道公文公开属性审核。
二是积极落实部署。按照《厦门市思明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要求,街道积极落实工作要点部署,取得以下成效:
1.全面梳理街道权责清单,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厦港街道专栏和厦门市权责清单信息系统上公开。
2.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党政办于每月10日前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区服务信息。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做好2016年厦港街道预算及2015年度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的公开。
4.与专业机构合作,做好舆情监测工作。依托专业力量,获取搜集舆情信息。我单位根据舆情信息,认真研判舆论、媒体及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并做好跟踪处置。
三是拓展发布渠道。依托市区各类媒体做好发布工作。与《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等主流报刊合作,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做好相关报道。同时依托街道自办的社区报《厦港晨报》、微信公众号“厦港好邻居”及时发布街道动态,主动传递政务资讯、沟通社情民意。如在2016年街道抗御“莫兰蒂”台风时及时发布预警及灾后抢险信息、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主动告知居民相关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等。2016年《厦港晨报》全年刊发24期,厦港好邻居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69期,11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2008年5月至今,街道在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483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政策法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公共安全,财政资金(含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及办事指南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思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厦港晨报、厦港好邻居微信公众平台、厦港暖心工程微博等平台主动为辖区居民生活传递政务资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街道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历年累计数量为2件。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为1,不予公开件数为1。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为申请“思明小学拆建、第六幼儿园迁扩建”项目建设用地拆迁资金投入数,思明区政府办于11月24日转由厦港街道办事处办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规定,该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政府信息,故本单位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街道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街道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6年12月,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有时因街道人事调整、人员变动,经办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熟练不够,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对照《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 |
48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 |
48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20日
主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思明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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