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港政〔2016〕1号
厦港街道办事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街道参照相关指标编制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思明区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和厦港街道办事处网站(www.xmxg.gov.cn)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思明南路396号(原理工学院内);邮编:361005;
电话:2575940;传真:2196835;
电子邮箱:xgjdzfxxgk@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5〕67号文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街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各项审批制度,及时梳理公开信息。2015年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34条(主动公开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不予公开信息12条)。
一是做好常规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强有力的组织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保证,街道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完善工作细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各项审批制度,所有公开信息都依据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同时进一步修改街道发文审批单,严肃街道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并根据区政府及街道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二是深化公众参与,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及时梳理公开信息,对办事程序、联系方式、主要职能等的具有实效性信息进行及时修改补充。同时根据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通知,及时梳理街道办事程序,做好公开工作。
2015年,街道办事处共发文34条,主动公开信息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8条,不予公开信息12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如每月10号之前,在街道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社会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等信息;在汛期、台风多发期间及时更新街道相关预案。2015年街道围绕中心工作,多次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主动让居民了解我们的工作,并取得他们的认同。2015年恰逢街道办公场所搬迁,及时修改街道信息公开指南,联系方式,方便居民办事。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依托新兴科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海西四省首创与《海西晨报》联合办报,向辖区全体居民免费发放的社区报--《厦港晨报》,建立了党和政府宣传联系群众的新平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刊75期。畅通街道“厦港好邻居”微信平台、“厦港暖心工程”微博,及时发布街道动态,如在2015年街道开展沙坡尾渔船退出和渔民上岸转产转岗工作时,及时通过微博、微信解读街道政策,回应群众声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08年5月至今,街道在思明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街道网站共发布480条信息,2015年新增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24条、主要职能9条、办事程序20条、表格下载22条、法规公文25条,经济发展11条,社会事业86条,公共安全22条;其他便民服务类信息26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截至2015年,街道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累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0条。二是通过厦港晨报、掌上厦港、厦港好邻居微信平台、厦港暖心工程微博等平台主动为辖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街道受理申请的数量0件,历年累计数量为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街道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街道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5年12月,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一系列工作,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公布渠道及形式日趋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载体建设。依托新兴科技,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搭建与群众沟通桥梁,畅通公开渠道。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加大公开的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 |
48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 |
48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
2016年1月19日
厦港街道党政办 2016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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