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梧村街道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1-12-30 10:03:00 来源:梧村街道办事处 字号: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梧村街道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围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创新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街道根据人员的调整及时调整了“思明区梧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水来主任领导小组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将各办负责人纳为成员。 

  (二)进一步规范化,街道制定了《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编制了《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说明》等文件。 

  (三)街道在新的大楼一楼服务大厅专门开辟窗口,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小册子放在服务大厅供居民群众阅读;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实行长期管理。 

  (四)街道各部门在公开信息生成的15个工作日内都会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汇总上报,上网公开。实行信息公开工作“五步走”,即按照“各办责任人上报——街道信息员整理——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信息上网公开”的程序要求,严格把好审查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以及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三)街道对2003年以来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再次梳理工作并上网公布,进一步完善街道的政务信息系统。 

  (四)在街道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辟信息公开意见箱。同时将街道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使居民群众在办事的同时可以方便地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2年1月5日,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加强人员培训、成果应用,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文件)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闽政办〔2008〕1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所有政府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思明区人民政府梧村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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