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莲前街道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领导重视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力保证,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建设,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完善工作细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各项审批制度,所有公开信息都依据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梳理公开信息,对办事程序、联系方式、主要职能等的具有实效性信息进行及时修改补充。主动做好低保对象、安康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采购预公告、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等方面服务信息。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三、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业务部门对需公开的信息认识不到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主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思明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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