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 |
45 |
4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主要任务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近邻党建激活治理能力、擦亮文明底色,坚定有力促发展保平安,加快建设更加美丽、富裕、繁荣、平安的幸福鹭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近邻党建模式,用好“近邻·思民”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机制,以及“六方六共”良好模式,立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近邻”力量,持续探索老城街巷“治理秘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讲好“活力鹭江”新故事。
(二)持之以恒促发展,持续激发经济活力。始终将招商引资作为发展生命线,用好“挂图作战”举措,促优势、补短板,瞄准元宇宙等未来产业赛道精准发力,重点推动“互联网+服务”、先进制造产业等新经济龙头企业项目落地鹭江;实现招商挂钩联系机制常态化、网格化,用好政、银、企“联动招商”渠道,推动招商成果第一时间转化为经济成效。深化“同鹭人”人才工作品牌,发挥近邻互动、用商靠商,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人才引领发展新局面。
(三)全力以赴惠民生,不断改善百姓福祉。坚持以百姓需求为抓手,结合“智慧思明”行动,探索“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改造提升,做优做强“15分钟便民生活圈”,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立足老城区、老街巷特色,盘活老城空间资源,以点带面提升打造更多社区治理特色项目。
(四)攻坚克难优治理,精准提升城区品质。严格落实“高标准、系统性、常态化、严要求”工作要求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理念,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各大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持续聚焦“八市”周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难点区域,加大宣传整治力度,促进文明创建与城市治理双向赋能。持续发挥“黑科技”街道综合指挥监管平台和“蓝朋友”营平政府专职消防队作用,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城区消防“防火墙”建设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五)善做善为强队伍,全面彰显鹭江活力。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制度、建强队伍,聚力“近邻监督”模式,不断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构建多元监督的良好格局。持续深化“学莲前派出所,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实效,树立以抓落实的实绩实效论英雄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凝聚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为10,012.32万元,比2022预算数减少100.85万元,下降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1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2.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 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为10,012.3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1预算数减少100.85万元,下降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298.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84.72万元,公用支出713.78万元;
2.项目支出4,713.8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2.3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预算数增加100.85万元,下降1%,主要是由于减少街道办公场所维修、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综合整治经费、社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城市管理经费、地下通道管理经费、房产管理经费、海滨公园管理费、智慧城区建设、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0.5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活动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1.6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住房补贴、年度考核奖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44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定额、其他交通费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711.56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编外长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终绩效工资(编外长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经费(劳务派遣)、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终绩效工资(劳务派遣)、工会福利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后勤保障经费、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88.64万元。主要用于统发部分(应发工资扣除住房补贴以及一次性工资项目)、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非统发部分、年度考核奖、工会福利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一般综合定额支出等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62.4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费、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办事处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街道办公场所维修、订报刊杂志等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经费等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项)21.50万元。主要用于财务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等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4.45万元。主要用于统发部分(应发工资扣除住房补贴以及一次性工资项目)、住房公积金、非统发部分、年终一次性奖金(限机关及参公单位)等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3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福利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一般综合定额支出等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105.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宣传经费、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
(十四)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8.00万元。主要用于民兵事业费等项目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公经费等项目支出。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472.20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综合整治经费、禁毒工作经费、派出所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56.5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幼儿园退休经费、教育等项目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52.2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信息化建设、社区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区建设等项目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4.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等项目支出。
(二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各项体育活动等项目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3.50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低保人员就业奖励、思明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退管事务等项目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369.7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两委)、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网格员)、年度考核奖(社区两委)、年度考核奖(社区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工会福利经费(社区两委)、社区工作者工会福利经费(社区网格员)、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费、社区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社区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社区人员招聘、培训、规范化建设、社区活动中心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社区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社区公房租金等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3.0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非统发部分等项目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等项目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391.3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2.9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支出等项目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等项目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红十字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2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2.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等项目支出。
(三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40.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等项目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11.6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其他城镇社区救济等项目支出。
(三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39.9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5.7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健康小屋、爱国卫生等项目支出
(三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1,210.2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协会经费、计生政策性奖励、其他计生业务费用等项目支出。
(四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7.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项目支出。
(四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项目支出。
(四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支出。
(四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项目支出。
(四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89.0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老年活动经费、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社区助老员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项目支出。
(四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6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四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2.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台工作经费、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等项目支出。
(四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73.94万元。主要用于房产管理经费、市场管理经费、地下通道管理经费、海滨公园管理费、老剧场文化公园日常管理及提升改造、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等项目支出。
(四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1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思明区小区治理小额“以奖代补”项目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
(四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事务等项目支出。
(五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商圈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48.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75.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队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0.5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4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协税经费、综合发展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接待、上级调研、专家考察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下降83.33%,主要原因为调整编制口径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对象、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安全生产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安全信息化管理、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排查整治工作。
(2)完善街道应急管理风险防控体系,进行老城区等安全薄弱环节消防改造,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安全基础建设。
(3)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社区避灾点管理,紧盯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加强值班值守和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有效应对。
(4)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8.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项目48.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城市管理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维持公共秩序,绿化美化和保护环境,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生活品质、文明素质及价值观,增强居民群众幸福感,创造和谐、文明、美好的生活环境。
2.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开展辖区危房排查工作,减少安全隐患,进行破损巷道修缮,维护城市基础设施。
(2)开展老城区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工作,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3)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维护,加强宣传和督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准确率,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美化保护环境。
(4)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夯实城市基层党建,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素质。
(5)开展商圈规划建设工作,发展“城市阳台经济”,提升营商环境。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756.19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项目10.00万元。
(2)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项目28.19万元。
(3)垃圾分类项目690.00万元。
(4)商圈建设经费项目15.00万元。
(5)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1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三)计生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开展计划生育领域精准帮扶工作,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逐步建立社会关怀机制,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女孩家庭扶助关怀活动和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立项依据
根据街道办事处管理职责,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计生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充分利用计生协会平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宣传工作,发挥政府和居民群众桥梁沟通作用。
(2)认真贯彻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等政策,开展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计生困难女孩家庭帮扶,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父发放奖励扶助金,对特殊家庭予以一次性补助或进行经济扶助,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3)开展居家养老补助,提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根据自愿原则,经资格条件确认后,提供家政和医疗服务。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10.2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计生协会经费项目52.00万元。
(2)计生政策性奖励项目1,132.49万元。
(3)其他计生业务费用项目25.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7.53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13.04万元,增长4.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8.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2023年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9.4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