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3-06-01-2018-001 成文时间 2018-01-25
发布机构 鹭江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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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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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作为思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包括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单位本级及其下属1个事业单位、7个居委会和2个公司,下属单位分别是思明区鹭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厦门市思明区营平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大同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厦禾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双莲池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小学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社区居委会、厦门市鑫鹭江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营平旧城改造有限公司,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为财政拨款行政单位,设有党政办、财经办、街政办、卫计办、综治办等5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5人,非在编人员指标63人。

  实有行政人员15人,退休公务员36人,非在编雇佣人员57人。

  另有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56人,其中:街属幼儿园退休人员2人、协警队员54人。实有汽车6部。

  (二)下属事业单位

  1、思明区鹭江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事业人员26人,退休事业人员17人,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事业人员8人。

  (三)下属社区居委会

  1、厦门市思明区营平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9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8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2、厦门市思明区大同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0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9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9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9人。

  3、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1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10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4、厦门市思明区厦禾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3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12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5、厦门市思明区双莲池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6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15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6、厦门市思明区小学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7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16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7、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在编人员指标12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指标11人,实有非在编人员(社区网格员)12人,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社区“两委”)11人。

  以上7个社区居委会另有不纳入编制管理的社区退养人员100人。

  (四)下属公司

  1、厦门市鑫鹭江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员工13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保安8人。实有汽车1部。

  2、厦门市营平旧城改造有限公司为街属国有企业,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员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保安36人。实有汽车1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将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街情民意,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核心引领,强化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加快小区党支部建设,扩大非公党建覆盖面,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化党建”组织体系。

  (二)着力质量齐飞,助推经济发展。抓经济总量,不断提高招商协税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抓项目质量,围绕1+6产业发展路径,继续推进十大产业重点领域招商工作。

  (三)着力先行先试,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小区综合治理方面,不断完善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居民实现自治共管;市容环境提升方面,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引导成立商家或行业自治联盟,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自治共管格局;垃圾分类方面,在总结信隆城等试点小区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和实践,不断提高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

  (四)着力项目建设,补齐民生短板。全力推动老城有机更新工作,加快老城改造进程;全力推动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助力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全力推动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助力解决“病有所医”问题;全力推动幼儿园项目建设,助力解决“学有所教”问题。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8年,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部门收入预算为1097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97.85万元,下降16.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97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71.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为1097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97.85万元,下降16.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201.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4.77万元,公用支出2766.70万元;

  2.项目支出6770.3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97.85万元,下降16.69%,主要原因为开元路综合管理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调整,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老剧场文化公园周边老城有机更新、大同路骑楼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逐步完工。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代表工作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视察、调研等支出。

  (二)参政议政(政协)1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活动、考察、调研等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33.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四)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637.13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费定额、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后勤保障经费等支出。

  (五)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631.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及工会福利费定额、独生子女、探亲、一般综合定额等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办公场所维修、办事处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费、办事处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办事处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订报刊杂志、其他零星费用等支出。

  (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楼宇、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基本单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统计支出。

  (八)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财务人员培训、会计档案管理、会计软件维护、中介审核委托、招标代理、法律顾问等支出。

  (九)招商引资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商注册费补贴等支出。

  (十)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侨台、妇联、团委、工会、未成年人心灵驿站等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473.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人员经费。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38.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会福利费定额、独生子女、探亲、一般综合定额等支出。

  (十三)专项业务156万元。主要用于通讯报道、媒体宣传、文明宣传、节庆氛围布置、学习教育培训、机关效能、廉政建设、七一活动、支部书记补贴、非公党建组织员及管理员补贴、困难党员慰问、关工委经费、街道党建活动中心、社区党建服务站、小区党群之家、非公党群活动中心等支出。

  (十四)民兵10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民兵训练、防控演练、征兵经费、新兵走访等支出。

  (十五)基层司法业务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办公经费、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支出。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767.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经费、协警经费、综合整治经费、治安防控维稳、禁毒工作经费、群防群治等支出。

  (十七)其他教育支出85.88万元。主要用于圆梦助学、街道幼儿园退休经费、校园维修建设、生均定额补助、社区教育等支出。

  (十八)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78.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十九)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科普活动等支出。

  (二十)群众文化2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文化中心及文化站经费、节日文化配套活动、网吧志愿者、文化协管员等支出。

  (二十一)体育竞赛1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街道、社区各项体育赛事、参加市、区各项体育比赛等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66.0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劳动保障站人员经费、就业培训、劳动宣传、就业培训、退管事务等支出。

  (二十三)拥军优属9万元。主要用于双拥支出。

  (二十四)老龄事务244.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老人活动经费、安康居家养老家政费用、购买助老服务等支出。

  (二十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69.8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社区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费、社区电脑等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费、社区非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社区办公用房装修(含零星修缮)、社区公房租金、社区人员招聘、培训、规范化建设等支出。

  (二十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评估费、装修及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装修等支出,

  (二十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1.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人员经费、退休事业人员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二十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3.6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养人员经费。

  (三十)其他优抚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补对象、遗属等补助支出。

  (三十一)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无军籍退休职工补贴支出。

  (三十二)其他残疾人事业费3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援助中心装修。

  (三十三)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经费、红十字会经费等支出。

  (三十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

  (三十五)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三十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3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户过节费、优抚对象补助、困难补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两节慰问金、防震减灾等支出。

  (三十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4.37万元。主要用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十八)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健康小屋血糖检测医疗服务、PCO消杀服务、爱国卫生等支出

  (三十九)计划生育服务1446.6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计生工作者人员经费、计生政策性奖励、计生协会、计生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双查、四术、妇检、卫计宣传、特殊家庭医疗和家政服务等支出。

  (四十)行政单位医疗14.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十一)事业单位医疗18.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19.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十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9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医疗保险、体检等支出。

  (四十四)城管执法11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环保工作等支出。

  (四十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台、危房及破损巷道修缮、文明城市创建等支出。

  (四十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47万元。主要用于房产管理经费、市场管理经费、地下通道管理经费、海滨公园管理费、老剧场文化公园日常管理及提升改造、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经费、大同路骑楼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支出。

  (四十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94.5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文明督导员补贴、垃圾分类等支出。

  (四十八)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开元路综合管理改造经、安全生产管理等支出。

  (四十九)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招商公司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费及招商业务费用、阿里百川众创空间、鹭江道中心商务区、商圈规划建设等支出。

  (五十)其他支出(援助)10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支出。

  (五十一)其他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协税经费、综合发展、办公用房改造装修经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调研、专家考察指导、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财务制度规定,调整统计口径,剔除工作及加班用餐等非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8.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6.96%,主要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保有车辆按车辆定额安排预算。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1.97万元,增长106.63%。主要原因是公用定额标准提高及街道办公场所搬迁,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1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8.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71.8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表: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鹭江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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