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鹭江街道办事处认真参照通知相关指标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止,电子版可在鹭江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jdzfxxgk/ljjd/zfxxgkml/)自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故宫路120号;邮编:361003;电话:2100930;传真:2124572;电子邮箱:smq_lj@xm.gov.cn)
2019年,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区政府办化验室的领导,严格相关的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幸福思明的建设大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通过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创新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街道及时调整工作机构成员。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思明区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街道副书记担任组长,各部门工作人员纳为成员,负责本办、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2、坚持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化,街道制定了《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编制了《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说明》等文件。
3、设立公开受理点。街道专门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小册子放在服务大厅供居民群众阅读;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实行长期管理。
4、街道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并在网站上对外公开。
5、街道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为内容的宣传板报,并在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各成员自主精心研读的基础上,街道党委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思明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文件。
(二)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鹭江街道能够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开街道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向社会公开预算的主体、范围和要求。
(三)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对于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鹭江街道能够及时、准确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
(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鹭江街道认真按照要求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五)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社区服务活动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鹭江街道根据所属工作积极、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提供各类服务信息,公开了收费标准和办事过程。
(六)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本着便民原则,采取适应新形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区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鹭江街道在本街道网站等进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全年在网上共主动公开35条。
(七)监督保障情况
鹭江街道严格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能够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及时进行培训,学习、补充新的知识。
(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街道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19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以及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三)街道对历年以来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工作并上网公布,进一步完善街道的政务信息系统。
(四)进一步完善街道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辟信息公开意见箱。同时将街道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使居民群众在办事的同时可以方便地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人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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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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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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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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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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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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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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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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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1 |
2213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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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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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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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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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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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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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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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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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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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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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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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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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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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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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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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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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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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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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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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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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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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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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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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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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街道人事调整、人员变动以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熟练,上报不及时,个别信息公开出现滞后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人员培训、成果应用,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文件)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闽政办〔2008〕1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所有政府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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