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01-10
一、概述。
2010年,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级领导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创新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10年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中心城市建设大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开街道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按照今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向社会公开预算的主体、范围和要求。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鹭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提供各类服务信息,公开了收费标准和办事过程。相关服务信息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本着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的区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鹭江街道严格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保障必要工作经费。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能够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及时进行培训,学习、补充新的知识。
二、鹭江街道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街道成立了“思明区鹭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雷化莹副书记担任组长,各部门工作人员纳为成员。
(二)进一步规范化,街道制定了《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编制了《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说明》等文件。
(三)街道专门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小册子放在服务大厅供居民群众阅读;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表》对申请人进行登记,实行长期管理。
(四)街道各部门每月15日都会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汇总上报,上网公开。
(五)街道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为内容的宣传板报,并在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各成员自主精心研读的基础上,街道党委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知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思明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等文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以及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
(三)街道对2003年以来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再次梳理工作并上网公布,进一步完善街道的政务信息系统。
(四)在街道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辟信息公开意见箱。同时将街道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使居民群众在办事的同时可以方便地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月5日,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加强人员培训、成果应用,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文件)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闽政办〔2008〕1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所有政府信息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4 |
31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 |
31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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