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详见《开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渠道
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ming.gov.cn
2.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同时可在开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开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9号603室
联系电话:0592-2217736
厦门市思明区档案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302室
联系电话:0592-5818571
厦门市思明区图书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8号之一
联系电话:0592-5866851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开元街道办事处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开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2217736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489号603室
邮政编码:3610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开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开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交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邮件后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开元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smq_ky@xm.gov.cn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