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1-02-03-2024-003 成文时间 2024-07-01
发布机构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标 题: 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有效性:
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01 17:30
字号: 打印: 分享:

王玉霞代表:

  《关于规范和优化鼓浪屿交通秩序的建议》(第9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您提出的关于“ 规范和优化鼓浪屿交通秩序”的建议,街道高度重视,于4月3日组织鼓浪屿派出所、思明城资、鼓浪屿城管大队、辖区党员居民代表和岛上用车单位及车主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与座谈代表们广泛沟通,求计问策。针对“三轮车多、车速快、电动助力车无处停放、儿童滑板车多”等系列问题,提出规范鼓浪屿岛上交通管理,以确保鼓浪屿交通文明有序。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执法力量,规范管理岛上车辆。一是在学校门口、山洞隧道等人流量大路段,设置时段专勤岗严抓分时段限行,引导电瓶车、板车在人流高峰期错峰行驶,保障行人安全。二是加大违规驾驶行为打击力度,派出所利用视频监控排查、现场巡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观光电瓶车驶入内部道路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切实提升道路安全保障。

  (二)规范管理市政公共用车。督促思明城资做好环卫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辆行驶车速、车辆停放、行驶过程行为举止等特作出具体规范,同时理清、理顺市政业务车辆用途,确保专车专用,停用非必要电动三轮用车6辆。

  (三)规范观光电瓶车行驶路线和日常管理。一是开展路线排查,对观光车辆作业环境,尤其是观光路线中的行驶坡度进行了重点检查,确认观光车辆按照备案行驶路线图驾驶。二是联合鼓浪屿派出所组织思明城资、永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岛上电瓶车驾驶员文明驾驶宣导会,加强宣传力度,规范驾驶员减速礼让等驾驶行为,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下步计划

  因实际存在腿脚不便人士借助电动助力车辆出行需求,下一步街道将协助做好对电动助力车的摸排工作,配合派出所车辆管理工作,构建民商两个层面的安全用车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轶群

  联 系 人:李子亮

  联系电话:15160032617

  鼓浪屿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手机浏览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