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901-06-01-2017-001 成文时间 2017-01-26
发布机构 鼓浪屿街道财经办 文 号
标 题: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有效性: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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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同职能部门做好城区建设和管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发展有特色的街道区域经济;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侨务、海防、外来人口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社区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社区委员会开展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的公共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本级及其下属的1个事业单位、2个居委会和1个公司及旧时鼓区留下的2个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属行政单位,行政人员编制13名,非在编雇用人员编制95名。实有行政人员13名,退休公务员5名,退休事业人员39名,非在编雇用人员95名。另有不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派出所协警队员22名。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实有23人。

  街道下设龙头社区和内厝社区。其中龙头社区编制20名实有18名,内厝社区编制20名实有18名。社区退养人员30名。

  厦门市鼓浪兴招商服务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单位,实有2人。社区服务公司和生产生活服务站为原鼓区遗留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返聘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鼓浪屿街道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区战略发展布局,以金砖国家峰会召开为契机,以巩固申遗工作成果为主线,以整治提升为抓手,以增强居民幸福感为目标,以“四个提升”打造绿色、文明、温馨、和谐的国际人文社区。

  (一)环境提升。一是打造绿色低碳示范社区。以创建省级低碳示范社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垃圾不落地和垃圾分类工作。发挥鼓浪屿环保驿站宣传展示、互动体验作用,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通过环境整治和低碳管理,逐步打造生态宜居低碳社区。二是加大基础配套设施投入。逐步更新老化的市政设施,建设健身路径、公园,建设便民设施,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持续开展“花海行动”,让居民感受到环境优化。三是探索社会治理长效机制。积极解决申遗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实时掌握重点管控人员信息,密切关注人员动态,及时做好应对工作。继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毒品问题”、“电信诈骗和金融风险”等“五个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深化平安社区创建,制定安全预警及紧急疏散解决方案,打造立体防控指挥室及敷设报警网、监控网、协防网、广播网,形成全覆盖立体防控体系。继续抓好龙头社区“互联网+群防群治”试点工作,依托已建立的治安防控平台、网格化信息平台、数字对讲系统平台、沿海视频监控中心,发挥科技防控、网格互动作用,着力构建基于群防群治社会面治安防控网,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继续保持对家庭旅馆、旅游热点问题、岛上交通秩序、船舶管理、环境卫生等整治力度,维护整洁有序的社会环境,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四是创建国际安全社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做好辖区老化线路改造及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服务提升。一是提升居家服务。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围绕“绿色低碳”“新旧融合”的主题,开展环保酵素、堆肥制作、垃圾分类等家庭服务。同时开展探访长者和关爱青少年活动,在生活上为特殊长者提供精神陪伴及链接资源满足其服务需求,建立长者健康档案,并按照年龄、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等几个维度将服务对象以星级进行分类,提供精准服务。二是提升社区教育。以社区书院为依托,开展鼓浪屿历史文化讲堂、语言培训、习俗讲座、专技培训等,满足居民受教育需求,促进新岛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三是提升便民服务。用好便民服务平台,对接居民生活需求,着力改善家具家电货运、大型弃物回收、家政服务预约难费用高等生活不便,切实提升宜居度。四是提升议事平台。充分发挥“鼓浪屿公共议事会”议事、交流、谏言作用,发挥其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作用,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业态转型、环境整治、便民服务等工作中充分听取议事会意见建议,增加对话,凝心聚力。

  (三)文化提升。一是办好家庭旅馆庭院音乐会、国际足球俱乐部友谊赛、鼓浪屿诗歌节、全民健身环鼓健康跑等具有本岛特色的文体活动,扶持同心乐队、菽庄吟社等本地文化社团,培育爱岛情怀,致力本土文化弘扬与传承。二是发挥菽庄吟社作用,通过举办各类诗词艺术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岛爱诗、读诗、写诗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与岛上人民小学、二中等学校合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设相关课程等方式,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入社区、深入群众、走进课堂,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四是挖掘鼓浪屿古井文化,利用鼓浪屿现有的古井遗址,设立文化保护点,同时充分发挥古井作用,可以作为紧急供水点及消防用水。

  (四)业态提升。一是直面鼓浪屿转型压力。积极挖掘新兴业态,加大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鼓浪屿发展定位的企业落户,推动岛上业态调整和产业转型。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鼓浪屿定位的,有品质的书店、展馆、手工作坊等文化艺术类产业,展示文化品质与内涵。认真做好已落户企业政策扶持工作,营造宽松、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规范企业发展。二是重视老别墅利用。强调修旧如旧的原则,在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基础上,发展具有鼓浪屿特色的“老别墅+”模式,侧重将不同类别的文化产业引入老别墅经营,将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相结合,奠定可持续、高品质的商业发展雏形。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5470.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43.09万元,增长18.2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47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70.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5470.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43.09万元,增长18.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04.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9.25万元,公用支出1075.36万元;

  2.项目支出3366.3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0.9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43.09万元,增长22%,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代表工作4万元。

  用于人大代表视察等活动经费。

  2.参政议政2万元。

  用于政协委员视察等活动经费。

  3.机关服务318.48万元。

  用于水电费23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1万元、后勤保障含食堂46.78万元,公用定额支出34.2万元。

  4.事业运行433.27万元。

  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

  5.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万元。

  报刊7万元,零星办公费用2万元,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6.其他统计信息事支出2万元。

  用于统计日常工作。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万元。

  用于财政及审计工作。

  8.招商引资17万元。

  用于下属集体所有制两企业经费。

  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6万元。

  用于侨联15万元;共青团3万元;妇联5万元;困难慰问、生日慰问、大病救助等5万元;侨史展馆讲解购买服务8万元。

  10.行政运行341万元。

  用于公务员工资。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2万元。

  用于公务员公用定额支出。

  12.专项业务47.5万元。

  用于党建工作12.5万元;两社区做党员户外活动宣传点、媒体宣传35万元。

  13.民兵16万元。

  用于民兵预备役3万元,人民防空2万元,武装部规范化建设3万元,征兵宣传3万元,兵役登记1万元,探访新兵2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

  14.基层司法业务4万元。

  用于日常司法工作含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

  15.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69.89万元。

  用于平安三率工作经费15万元,宣传经费10万元,禁毒经费10万元,易肇事肇祸15万元,社会管理创新10万元,外来人口管理5万元,见义勇为5万元,队伍培训5万元,矛盾纠纷排查5万元“6.10”5万元,打私维权5万元,信访维稳工作站20万元,平安和谐社区15万元,重点对象管控10万元,国安防线5万元,治安防范10万元。协警队人员支出419.89万元。

  16.其他教育支出17万元。

  用于圆梦助学经费7万元;培训活动2万元、六一活动2万元、教师节慰问2万元、冬夏令营1万元、9.28终身教育活动3万元。

  17.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117万元。

  用于社区监控系统年租金87万元;对讲系统平台外包值班员18万元;平台维护7万元。社区网格平台升级经费5万元。

  18.其他科学技术普及2.6万元

  用于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周、科普画廊。

  19.群众文化支出45万元。

  用于文化活动室经费、鼓浪屿合唱团、市区各类演出等群众文化。

  20.体育竞赛40万元。

  用于参加区全民健身社区运动会5万元;参加第四届老健会5万元;举办足球或板球比赛15万元;举办门球邀请赛、乒乓球、环鼓长跑等赛事15万元。

  2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92万元。

  用于劳动保障办公、退休小组长补贴、失业人员培训费等7.9万元。用于退管事务4.02万元。

  22.拥军优属8万元。

  用于与岛上好八连、干疗、海疗、边防、武警支队等单位共建8万元。

  23.老龄事务119.28.

  用于老年人送餐及居家养老服务7.68万元;高龄补贴、慰问等61.6万元;含老年学校、活动中心经费50万元;

  2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90.61万元。

  用于龙头、内厝两社区人员工资170.61万,房租、水电等办公经费20万元。

  2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4万元。

  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服务66.5万元;家综经费13.5万元;轮渡过渡审批工作非全人员5人15万元;居民优惠季票补贴109万元。 

  2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3万元。

  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

  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3万元。

  用于街道工作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2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2万元。

  用于街道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缴交职业年金。

  2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万元。

  用于社区退养人员工资。

  30.其他优抚支出9.1万元。

  用于遗属补助4人的费用。

  31.其他退役安置84万元。

  用于退役安置无军籍11人工资、文明奖及过节费。

  32.其他残疾人事业2万元。

  用于社区组织残疾人活动。

  33.其他红十字事业4.5万元。

  用于红十字宣传、采购药品及运输费。

  3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4万元。

  用于低保金与低保户与特困人员。

  35.其他生活救济44.4万元。

  用于低保、低收入人群节日慰问,爱心超市及救急难。

  36.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0.48万元。

  用于卫生院退休人员。

  37.其他公共卫生5万元。

  用于健康小屋。

  38.计划生育服务432.37万元。

  用于宣传10万元,计生政策性奖励278.84万元,双查四术妇检25万元,其他计生费用42.46万元。用于社区计生工作者工资76.07万元。

  39.行政单位医疗15.12万元。

  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

  40.事业单位医疗35.04万元。

  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

  41.公务员医疗补助3.24万元。

  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28万元。

  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医疗保险18.28万元,街道及两社区工作人员体检8元。

  43.城管执法10万元。

  用于城管执法及护林员。

  4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58万元。

  用于垃圾分类57万元,垃圾不落地3万元。便民服务队22万元(又称为家政服务平台),社区书院30万元,以奖代补18万元,花海行动15万元。文明创建工作常规性支出8万元。防汛5万元。

  4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270万元。

  用于拆除清运及零星修补605万元,立面整治665万元。

  46.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3万元。

  用于卫生考评10万元,商家联盟保洁队3万元,环保10万元,绿化(送花)20万元,街道及司法所保洁2万元,门前三包10万元,一线人员慰问15万元,鼓浪屿联合执法办公经费30万元。文明督导员3万元。

  47.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75万元。

  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宣传经费5万元;创国际安全社区30万元(宣传品、创建技术服务费30万);黄家渡码头工作经费9万元(船管员2人工资9万元);消防安全器材、消防演练7万元;老化线路改造:15万元;个体工商户标准化创建服务费1万元;燃气报警器安装补助经费1万元;安监站办公器材经费1万元;家庭旅馆协会片区联防消防器材补助经费3万元;家庭旅馆协会片区联防消防演练、安全培训经费补助3万元。

  48.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42万元。

  用于招商公司2人工资、招商兑现奖励、办公经费、中介奖励、差旅费、审计费等27万;低碳社区15万元。

  49.其他支出110万元。

  用于年初预留50万元,货币化补贴20万元。用于国税代征员1人地税代征员2人费用及税法宣传活动4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2016年度预算公开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下降为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度预算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8.6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

  由于编制预算时车改文件尚未确定,本年度将根据车改后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52万元,下降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0.99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鼓浪屿街道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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