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6:27: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鼓浪屿街道党政办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永春路89号

  联系电话:0592-2066690

  邮编:361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鼓浪屿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及时、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提高公开时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街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截至12月31日,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鼓浪屿街道专栏共发布76条信息,包括街道机构职能目录表、服务项目与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安全生产信息、社区服务信息、每月低保和特困人员名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街道还利用思明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更好地实现与市民的互动交流,2023年10月31日,鼓浪屿街道政法委员、三级调研员许飞鹏结合“鼓浪屿街道琴岛和鸣评理模式”与网民在线交流,解答相关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街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2023年街道制作政府信息21条。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8条,不予公开信息13条。二是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严格把关。三是对照区级各领域标准目录认真梳理,及时调整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了鼓浪屿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所涉及的9个领域,124个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提高便民服务中心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更加高效地解答社会保障、就业、养老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建设,“鼓浪之声”官方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推送图文1048篇,较上一年度增加53篇,发布政策解读114篇,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持续落实《鼓浪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街道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节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责任感,继续加强对《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研读、学习,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与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丰富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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