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09:15: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鼓浪屿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鼓浪屿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鼓浪屿永春路89号,邮编:361002,电话:20666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鼓浪屿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深化街道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主动公开

  一是着力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二是针对街道安全生产信息、社区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鼓浪屿街道专栏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布信息数共53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在线访谈”栏目更好地实现与市民的互动交流,2021年11月2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袁伟结合“鼓浪屿长者餐厅运用情况”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相关问题。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

  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工作效率,拓宽申请渠道,保障公众合法合理的信息需求。2021年,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2021年街道制作政府信息2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不予公开信息9条。二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市、区标准指引,多次对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优化调整。三是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权责清单》,目前街道权责事项共106项。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按要求网站增设“工作推进”、“经验交流”等栏目。二是持续落实政务新媒体“鼓浪之声”微信公众号“三审”制度,强化内容监督,通过图文并茂等形式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开设“我学‘七一’讲话”专栏,刊发街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和体会,让“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入脑入心,掀起学习热潮。今年来,“鼓浪之声”官方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图文709篇,不断加大对重点热点问题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尤其是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社区“两委”换届、区人大代表换届等重要政策的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258篇,有效提升各项政策的知晓率。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执行《鼓浪屿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信息实行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三是街道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够透彻,主动公开内容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学深学透,积极参与市、区培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提标提效,丰富公开内容,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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